退休员工再上岗下班遇车祸算工伤吗?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工伤责任

极目新闻 2022-12-07 23:24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周萍 高禛

实习生 陈玉萱

从事保洁工作的王女士退休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但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料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被单位拒绝,双方为此对薄公堂。法院一审判决单位承担工伤责任,赔偿14.5万余元。单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12月7日,极目记者获悉该判决已生效。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

2005年,46岁的王女士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公司安排在武汉市洪山区某小区从事保洁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未给王女士缴纳社保。2009年,王女士年满50岁,她仍在原物业公司上班。这期间,王女士为自己在个人流动窗口办理了退休手续。

2018年8月,时年59岁的王女士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先后4次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受伤治疗期间,王女士向物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经过波折,2021年,王女士的申请情形才被认定为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然而王女士并未从该公司获得工伤赔偿。王女士将某物业公司告上武汉市洪山区法院。

法庭上,王女士认为自己在物业公司工作14年,在事故发生前根据公司的安排,从离家近的小区调到离家很远的小区工作,这直接导致自己下班回家路线的改变,从而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物业公司理应对自己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按照工伤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物业公司认为,事发时,王女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公司已无法为王女士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公司不存在违法情形和过错,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经法院调查核实,虽然王女士办理退休手续后无法缴纳工伤保险,但经核实王女士入职物业公司时未办理退休手续,退休之前物业公司未为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劳动者退休前缴纳了工伤保险,退休后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发生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庭审中,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女士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就已经入职。在王女士达到退休年龄前,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物业公司未依法为王女士缴纳工伤保险、怠于履行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这种情形,与达到退休年龄后客观上不能再缴纳工伤保险并非同一概念。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工伤责任,赔偿王女士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4.5万余元。某物业公司不服上诉,近日,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