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婧)11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将于明日在汉召开,会期为11月22日至25日。
根据议程安排,会议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列入第一项议程。
会议将表决《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建议表决稿)》。
会议将审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省冰雪运动发展的决定(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襄阳市鱼梁洲生态保护条例》等报批法规。
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将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