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王祖军 王树森
“后悔,真的不该头脑发热!没想到就借了几张银行卡给别人,就捅了这么大娄子”刚被湖北谷城警方抓获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刘某如梦初醒般说道。
今年28岁的邓某在谷城县城一销售部当配货员,每月有3000多元的固定收入,生活相对安稳,22岁的刘某应聘在城区一场所当收银员,小日子过得也算惬意,但两人喜欢超前消费,“月光族”的两人不满足现状,无时无刻不在做着“发财梦”,寻思着赚钱的路子。

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
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正在上班的刘某接到他人微信邀请参与非法洗钱活动,面对2%提成,刘某不禁铤而走险,借出自己的银行卡用于赌博赃款跑分洗钱。
3月28日晚,邓某开车载着刘某来到该县城区一宾馆房间,刘某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出租给邓某等人,在该房间内,邓某当着刘某的面,持刘某的手机进行操作,仅仅三个小时,刘某出借的三张银行卡跑分洗钱涉案金额就高达100余万元。
9月初,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通过一条涉诈案件线索核查,发现刘某、邓某二人有涉诈犯罪嫌疑,经进一步分析研判,锁定二人有涉嫌帮信犯罪重大作案嫌疑。根据掌握的线索,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对二名嫌疑人进行围捕,于9月18日在城关镇将涉嫌帮信犯罪的嫌疑人邓某、刘某二人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彻底终结了二人的“发财梦”。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含信用卡)、支付宝、微信等交易账号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出借、出租、出售或交付他人使用,否则自己可能沦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结果身陷囹圄,到时悔之晚矣。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