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为切实加强辖区行业场所及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力度,鄂州市公安局庙岭派出所加大治安管控强度,成功抓获两名非法储存和运输煤气的违法行为人。
今年7月份以来,庙岭派出所值班民警多次接到因煤气罐泄露引发火灾的警情,严重威胁着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获悉此情形后,民警曹晓立即通过“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对警情进行研判分析,得知辖区内煤气罐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将该相关信息迅速推送到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所内民辅警立即在辖区内开展重点场所安全检查行动。8月2日上午,民警看到辖区庙岭镇某出租屋内非法储存少量煤气罐,都堆放在房间内。
“出租屋就在村湾追踪,四周均有居民进出,如此大量违规存放煤气,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曹晓介绍。当天中午11时35分,在场民辅警通过蹲守,当场抓获了准备向他人出售煤气的赵某和刘某,并在抓获地点发现违规存储的煤气罐86罐。
经询问,两名嫌疑人如实交待了自己非法储存和运输煤气的违法犯罪事实,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煤气罐已被扣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煤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必须有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保障,切勿为了盈利而非法储存煤气。”鄂州警方表示,煤气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品,禁止个人私自生产、无证运输、非法储存和随意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