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7月28日,柳北高速广西贵港段,一辆雷克萨斯商务车发生事故后车门锁死,3人被困车内,过路司机救出2人,1人不幸遇难。现场视频在网上传播后,拍摄视频并喊人救援的司机,包括现场其他参与救援的司机都不同程度地被网暴。(据7月30日极目新闻《“雷克萨斯车祸”多名救援司机遭网暴,当事人回应》)
多数网友对救人司机表达了支持(图片来源 网络截图)
有网友质疑拍摄视频者只会动口不动手,还有网友质疑救援现场几名司机,“为什么不砸侧窗玻璃?最后一名司机都进去车内了,为什么不将人拉出来?”
理解网友的感情,大家都希望车祸中所有的受困者都能被幸运救出,都得以平安。网友的“事后诸葛”,是建立在这种理想结果上的善良愿望,诸如:优先把两个女乘客救出来,再救出男司机。如果这样,过程感人,结局也美好。但在危急时刻,救一个是一个,并不能按理想的设计来。
29日,第一位下车喊人并记录下现场的司机杨先生(化姓)发布视频称,拍摄是为了记录现场,之所以喊人,是因为仅凭他一个人的能力救不了车里的人。
30日,现场另一位参与了救援的司机赵先生表示,当时现场有些混乱,确实需要杨先生这样一个人进行指挥。他们第一时间没有砸侧面玻璃,是因为不知道后排有没有人,怕造成误伤,后来想到砸后挡风玻璃肯定不会伤到人,还能看到车内的情况,“砸碎玻璃时,我的手指也被划伤了。”
赵先生的话,证实了现场救援不会按网友设想的程序来,还多亏有个杨先生这样的人提醒。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网友的“人间清醒”,也是以事后“旁观者”的角度来发表意见。救援现场,急急如律令,哪能处处周全。
赵先生说,他先是持撬棍撬开车门救出驾驶位的男子,随后副驾驶位的女子也被几名货车司机从车窗抱了出来。赵先生不知道车内是否还有其他人,一度想用撬棍把后面玻璃砸碎,砸开玻璃后发现,确实有一女子坐在中间一排座位,但喊了两声没有回话,看起来已经失去意识。众人去拉,发现女子的腿部被夹住,无法动弹。随后车头开始起火,灭火没有效果。车子已经烧起来了,随时有爆炸的可能,只能放弃救援。
“见死不能救”,这种痛苦与无奈,只有当事的救援司机最能体会,他们比谁都希望能救出最后一人,最不愿意看到救援的功亏一篑。赵先生说,“我走在路上也心疼得很,不好受。”他为未能救出最后一人深感痛心。
所以,理智的网友都明白,救人司机很勇敢了,挺身而出就是英雄,他们的见义勇为精神,理当受到表彰与弘扬,不应该有苛责声。如果有风言风语,那只会凉了好人心,以后谁还敢再去救人。
事实上,为鼓励与保护见义勇为,民法典规定了紧急救助他人的免责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就是为见义勇为免去后顾之忧。此事中,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即便因砸玻璃伤了人,也不用担责。
所以,于法,于情,于理,救人司机的义举都应受到肯定,不应该被挑刺。一位自称是车祸中遇难女子亲姐姐的网友表示,“他们已经尽力了,也真的很感谢救援人员。”这是明事理的态度,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