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满达 曹雪娇
五年前,海南省临高县七旬老人杨杰为保护8岁孙子,挥刀砍击酒后闹事者,致对方一级轻伤。最终,杨杰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杨杰出狱后,在家属的支持下开始向法院提起申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
7月28日,杨杰的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仍认为杨杰当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希望法院再审能作出公正裁判。
案件还要回溯到五年前。2017年8月31日,在海南省临高县得位村,村民杨全酒后骑车载着女儿来到同村村民杨杰家附近,并停车捡石头打砸杨杰家的厨房。杨杰8岁的孙子杨冰出门查看,被杨全拿着石头追赶。70岁的杨杰闻讯持勾刀出门去赶杨全,看到杨全正在用双手掐着杨冰的脖子。杨杰大喊让杨全松手,但杨全不肯。随后,杨杰便持刀将上前砍伤杨全,杨冰则跑回家中。杨全晕倒后被送医治疗,经鉴定,杨全所受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据了解,两家人此前曾存在土地纠纷。
杨杰本人
事发12天后,杨杰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杨杰于2019年7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不批准逮捕,杨杰次日被取保候审。
2020年11月,临高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临高县人民法院认为,杨全掐杨冰脖子时,杨杰没有采取相当手段来阻止侵害行为,持刀砍打杨全致其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原告5.7万元。
杨杰和家人认为,杨全较杨杰年轻30岁,力量对比悬殊,且杨全手中还拿着石头,杨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便提起上诉。
2021年3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海南二中院称,杨冰被掐着脖子、存在人身伤害危险时,杨杰的第一刀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但杨冰跑开后,杨杰以泄愤为目的,持刀砍击杨全,主观上具有故意伤害,超过了正当防卫的范畴。不过,考虑到本案冲突系被害人杨全引发,且具有重大过错,对杨杰的犯罪行为在量刑上从轻处罚。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全人民币5.7万元,并判处杨杰有期徒刑8个月,于2021年4月23日刑满释放。
杨杰出狱后,在家人的支持下开始申诉。同年6月和11月,杨杰一家分别向海南二中院、海南高院提出申诉,均被驳回。
2022年6月23日,海南二中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书》称:“本院经审查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再审决定书》
《再审决定书》
7月28日,杨杰家属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年来,他们坚持认为杨杰当时的行动是正当防卫,希望再审过程中,法院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审判。“再审之后,我们也会考虑追究当时杨全掐杨冰脖子的行为。”杨杰的儿子说。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该案件确实属于再审案件,且已经进入了再审阶段,但案情较为复杂,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文中杨杰、杨全、杨冰均为化名,图为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