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汪亮亮 黄佳琦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22日消息,四川省泸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郭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去年11月6日,郭庆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庆(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郭庆,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四川泸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郭庆长期在四川泸州工作,曾任泸州市计划委员会投资处处长,泸州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泸州市龙马潭区委常委、副区长,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泸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16年7月,郭庆调任泸州市委秘书长;2017年9月,他担任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直至去年11月主动投案接受审查和调查。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中,郭庆被批“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在2005年至2011年期间,郭庆担任泸州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此外,在通报中,郭庆还被批评“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不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生活腐化堕落。”
依据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庆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