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物种福寿螺骚扰江城水生植物 多个城区发现其身影 目前以人工清除为主

楚天都市报 2022-07-21 07:53

香蒲上的福寿螺卵块

乌桕枝干上的福寿螺卵块

荷花茎干上的福寿螺卵块

湖边石碑上的福寿螺卵块

福寿螺与卵块同框

福寿螺个头很大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陈希 潘锡珩 通讯员 熊育剑

“沌口汤湖公园内,湖边水生植物上有很多福寿螺卵块,这是入侵物种,请相关部门及时清除。”近日,武汉市民李女士向极目新闻反映。

前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武汉多个城区都有福寿螺分布,相关部门正积极应对,控制其蔓延。

探访

江城多个城区有福寿螺分布

1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沌口汤湖公园,只见沿着湖岸的香蒲叶片、荷花茎干、乌桕枝干上,吸附着一条条粉红色的长条卵块。“这就是福寿螺产的卵。”该园保安陈师傅介绍。往年情况还好,今年福寿螺卵块比较多。

在该公园进行水生态治理的一家公司员工刘先生证实:“自从2019年公园首次发现福寿螺以来,感觉今年是最多的一年。”

陈师傅眼力好,他在湖边水域找到一只福寿螺,捡起来一看,大小如孩童的拳头。“就是这个家伙,水下生活,岸上产卵。今年6月它们就开始产卵了。”他说。

不只是汤湖公园,月湖景区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该景区多年前就有福寿螺出现,他们每年都会采取应对措施。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多地发现福寿螺分布,它们通常出现在江滩、湖泊、公园、湿地等处。

危害

吃水生植物进而破坏生态链

福寿螺从何而来?对生态有何影响?

武汉市园林科研院高级工程师董立坤介绍,福寿螺最初是作为食物引进养殖的,但因其体内有线虫等寄生虫,最终未能在餐桌上红火起来。武汉分布的福寿螺,主要是伴随水生植物引种而引入。

由于是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在江城没有有效天敌。所谓有效天敌,是指以某一物种作为主要食物来源的其他物种。黑水鸡、水鸭等虽然也会捕食福寿螺,但它们食性广泛,并非主要以福寿螺为食。

没有有效天敌的遏制,福寿螺发展起来相对轻松、迅速,而且它们的繁殖速度本身也挺快。“福寿螺冬季冬眠,主要在夏季繁殖。大家看到的粉红卵块,10天左右就会成长为诸多的福寿螺。

福寿螺最直接的受害者,是水生植物。董立坤介绍,福寿螺的“主菜”是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挺水植物,如睡莲、荷花等。

在汤湖公园进行水生态治理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福寿螺吃湖底栽植的净水植物苦草,一些荷花花苞也被吃了,好可惜。”

董立坤说,福寿螺破坏水生植物只是表象,它们破坏的其实是整个生态链,所以要及时采取措施,遏制其进一步发展,保持生态平衡。

治理

药剂对水质和鱼类有副作用

记者从武汉水务部门了解到,在生活习性上,福寿螺一般生活在水中,多集群栖息于池边浅水区,不喜欢波浪较大的地方。它们或吸附在水生植物茎叶、景观石、驳岸上,或浮在水面,能短暂离开水体存活、产卵,但不能长时间离开水体。

“前两天,风急浪大之时,我们在湖岸附近捡了三大袋福寿螺,还人工清除了很多吸附在水生植物茎干上的卵块。”刘先生说。他们试验过用生物药剂杀灭福寿螺,效果不太好,反而还有副作用,所以目前以人工防治为主、生物化学防治为辅。

汤湖公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汤湖公园的福寿螺群体大幅减少。

董立坤介绍,四氯乙醛等杀螺剂、茶皂素等生物药剂,能有效灭杀福寿螺,但也可能污染水体、毒害鱼类,所以目前只是应用于局部控制。例如,有条件的小型池塘使用药剂后,可以通过抽干换水来避免药剂的副作用。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已要求各区,重点加强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城市公园及其他绿地范围内水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福寿螺,请及时与区农业农村局、水务等部门联系,迅速采取灭杀措施,确保不扩散蔓延。

武汉市水务部门也已加强防控。湖泊管护人员如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福寿螺或其虫卵的踪迹,管护人员一般采取敲碎福寿螺、割断带走吸附着福寿螺卵块的水生植物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水生植物茂盛以及不方便人工徒手作业的区域,采用割草船收割水生植物的方式进行清运。另外,在福寿螺幼卵较多的区域,设置一些木桩、木杆,引诱福寿螺在上面集中产卵,每两三天摘除一次卵块并进行销毁。

预防

引进植物时要做好源头把关

武汉市水务局湖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处将督促各区水务和湖泊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湖泊巡查检查,针对外来入侵物种,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同时,呼吁市民、游客不要私自放生,减少对湖泊原有生态平衡的破坏,减小放生中夹带的福寿螺等外来生物入侵湖泊的几率。

董立坤表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源头把关最有效果。比如,相关单位引种水生植物时,要做好检疫工作,防止植物中存在外来物种的虫卵。否则它们一旦闯了进来,再要根治就得花费相当大的精力和财力。

5月31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实施。该办法根据《生物安全法》制定,目的是防范和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保障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

办法第二章“源头预防”第十条规定: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海关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就引进物种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审批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审查评估。经评估有入侵风险的,不予许可入境。

办法第四章“治理与修复”第二十三条规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当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