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刘铭 吴晓晴
实习生 刘玉柳
男子几次盗窃入狱却不思悔改,这不,他又盯上新婚家庭,盗取被害人六万余元财物,结果又身陷囹圄。7月4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通报,经该院提起公诉,涉案男子被判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
熊某某今年34岁,平日里好逸恶劳。今年2月9日,熊某某在家用手机刷起短视频,通过推送功能看到附近有人要结婚,想到新婚之日一般家中会有大量现金及价值昂贵的首饰,熊某某便产生了入室行窃的念头。
可是范围这么大,怎么找“目标”下手呢?熊某某发现,他常看的短视频APP有定位功能,于是“灵机一动”有了主意。
看到大悟城关有人发布结婚视频后,第二天,熊某某便通过定位功能,从其居住地广水市窜至大悟县人民医院附近。熊某某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确定摄像头无法拍摄其面部后,开始对小区进行“摸排”,寻找作案目标。“他沿途对多个小区进行踩点,最终在某小区住户门口发现了贴有‘囍’字红联,确定好作案地点后,熊某某便尾随他人进入小区单元楼内作案,共盗得价值六万余元财物。”大悟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承办检察官查看案卷资料
“熊某某进入楼栋后,敲门确定失主家没人后,便从过道翻窗进入失主家中进行盗窃。”承办检察官介绍,失主发现被盗后迅速报警,民警很快锁定了熊某某,并将其抓捕归案。
“光天化日之下入室盗窃他人巨额财物,而且该犯罪嫌疑人之前因犯盗窃罪被两次判刑,依法应当严厉打击。”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加快办案节奏,一边督促嫌疑人家属积极退赃,努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一边全力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熊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承办检察官呼吁,广大市民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时,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增强防范意识,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遭受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