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法院法官做客解读新版《噪声污染防治法》:遇到噪音可检测 证实超标再起诉

楚天都市报 2022-06-24 07:42

江夏法院法官做客本报解读新版《噪声污染防治法》

遇到噪音可检测 证实超标再起诉

扫码看视频

法官王倩接听市民来电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胡祉祺 通讯员 杨睿 实习生 祁玥鑫 刘昱圻 郑毅

广场舞音乐声太大、邻居装修施工声音刺耳、隔壁的宠物吵闹不休,商户使用高音喇叭“炸街”……日常生活中,市民经常遭遇噪音困扰。

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面对噪声扰民,市民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6月16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倩做客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市民有约》,对《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楼上噪音不止楼下安震楼器

法官:维权手段要合法合理

武昌的张先生来电称,他家住在5楼,6楼有个小孩每到晚上跑来跑去,十分吵人。张先生多次和邻居沟通,但对方无动于衷。他实在受不了,就买了一个震楼器,想让对方知难而退。哪知对方知道后,两家因为此事吵起来。为此,张先生找过社区和物业反映,还尝试报警,但仍无果。现在楼上一家制造噪音声更大了,导致他夜晚很难入睡。

听完张先生的介绍,王倩首先提醒,在维权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维护自身权益不能采取违法的手段,建议双方不要激化邻里矛盾。按照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小区业委会、社区、物业等多方均有权共同治理噪声污染。张先生也可拨打12369热线反映,请多方介入协调。另外,王倩建议张先生与邻居之间再进行协商,邻里之间有一定相互容忍义务,但对方应采取一定措施防止或降低噪声,减少对张先生生活的干扰。

张先生表示,已找过多个部门,但对方态度丝毫没有改变,万不得已只好法庭见。自己应该注意收集哪些方面证据,是否需要购买仪器测音量。

对此,王倩表示,如果张先生要走诉讼途径,首先要确定噪声来源即确定侵权人,可以自行购买相关仪器进行测量。但如果进入诉讼阶段,对方对其单方检测有异议也可申请法院重新委托鉴定噪声是否违反国家标准。王倩进一步补充道,对簿公堂矛盾只会越来越大,鉴于双方邻里关系,建议协调沟通为主。

居民楼里KTV夜晚吵人

法官:KTV不得开在住宅楼

77岁的胡爹爹来电称,楼上搞手机壳制作加工,晚上10点多仍在生产,噪音导致他无法在卧室入睡,只好睡到客厅沙发上。他报过警,向市长热线反映,均无果,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年,实在没办法,想依靠法律途径解决。

王倩安慰了老人,她表示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充分的证据。首先要确定噪音来源,可以请专业机构前来检测,楼上制造的噪音是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是否构成侵权,再考虑是否向法院起诉。她建议老人可以先拨打12369热线反映,请相关部门前来查看。

家住汉江区的李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所住大楼为商住一体,一层被出租给一家企业经营KTV,已经有一年了。他家正好是KTV上面,每到夜晚楼下KTV十分热闹,他有时候感觉到楼有震动。李先生曾经找KTV理论,KTV表示已做过隔音处理。李先生质疑,KTV是否可以建在居民楼下,由此产生的噪声该由谁管。

王倩表示,按照相关规定,KTV这种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且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建议李先生拨打12369热线反映。

邻居抢工期装修制造噪音

法官:相关部门可处罚

武昌的方女士来电反映,楼上邻居装修声音过大,午睡都被吓醒。方女士表示,曾多次提醒对方不要在午间休息时施工,但对方口头答应,没过一会儿又开工。跟物业反映后,只能管一阵子。对方表示,因为要赶工程进度,所以抢工期,希望方女士体谅。对此,方女士很不满。

王倩表示,《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住宅楼室内装修有明确规定,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如违反上述规定,经相关部门说服教育,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建议方女士拨打12369环保热线向相关部门反映。

市民赵先生来电反映,楼上邻居未将空调的室外机放到小区统一规划的位置,而是安装到他家房顶上方,现在只要邻居家开空调,他家被吵得受不了。让邻居换位置,对方也不听。对此,物业表示只能劝说没有强制管理权。

王倩表示,《噪声污染防治法》强调社会共治,赋予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劝阻、调解的权力,赵先生可向物业公司等反映,要求协商调解。如果邻居的行为严重干扰他人生活,赵先生也可以拨打110,公安机关对社会生活噪声有权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王倩表示赵先生还可以选择民事诉讼途径,确定对方是否构成侵权,即产生的噪声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