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31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徐丹)因公司不愿意支付2万元的后期治疗费,冯师傅来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冯师傅做了司法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法院依法判决公司赔偿冯师傅15.2万元。拿到赔偿金,冯师傅非常激动,5月30日,他赶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
冯师傅(左)为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通讯员夏晶 摄
去年5月,冯师傅到一工地从事水电安装工作,不料在工作时摔伤,腿部骨折。出院后冯师傅多次就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与公司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冯师傅来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了解案件情况后,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指派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饶和平、冯诚诚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其实我要求并不高,医药费公司垫付了一些,后期还有,我就是要再补一点后期医药费。”冯师傅提出只要公司赔2万元医疗费即可。
饶和平律师告诉记者,当时查看卷宗后,认为冯师傅在该事故中很有可能已经构成伤残,建议他申请伤残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这次事故造成冯师傅十级伤残。随后两位律师指导其向武昌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经审理,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向冯师傅赔偿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2万元,抵扣公司先行垫付的5.5万元后,实际赔偿冯师傅9.7万元。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而且比之前预想的多了这么多。”冯师傅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零跑动”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广法律援助线上申请途径,对于因受伤导致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68.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