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法治日报法治网 2022-05-17 21:08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你这个车加装了电池,电机和刹车也进行了改装,这是违法的,很不安全。”5月16日上午9时许,广西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队民警在中华朝阳路口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50元,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当天,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结构、重量、速度,更改原厂控制器或换大容量电池等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同时还要具备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为了满足用户快速通行的需求,有的商家会将限速器拆除,或对限速器进行调整,还有对电动车的电机进行改装升级,这些都是为了提速而做出的非法改装。改装后车辆的速度增大,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南宁交警一直以来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执法”。2022年以来,结合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截至2022年5月中旬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838起。

今后,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责令车主或驾驶人恢复原状,对无法恢复原状或涉嫌拼装的车辆,将进行暂扣处理。同时,积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登记上牌、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严查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的销售门店(上牌点),一经查实,取消门店(上牌点)带牌销售资格,依法严厉处罚,并向社会曝光,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