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怀疑孩子非亲生不管不问,江汉区法院要求其尽父亲义务 家庭教育令专治“不合格”家长

武汉晚报 2022-04-28 07:12

武汉晚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叶俊 黄洋)夫妻两人离婚后,男孩跟随妈妈共同生活,爷爷奶奶代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爸爸因为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当庭拒绝支付抚养费,要求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前夫哑口无言。

4月26日,记者获悉,江汉区法院对这位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他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尽到做父亲的义务。据悉,这是江汉区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邓某与赵某于2019年登记离婚,离婚时孩子未满一周岁,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由赵某抚养,邓某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离婚后邓某按时支付抚养费,后由于双方产生矛盾,邓某自2021年11月起未支付抚养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当月,赵某以孩子的名义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法庭上,邓某直言不讳:“我父母已经帮我按月支付抚养费。最近有个男的对我父母说他才是孩子生父,我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我申请亲子鉴定。”

日前,经法院委托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支持邓某系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真相大白后,邓某很是惭愧。他承认,离婚后,一直是爷爷奶奶代为支付抚养费和代为探望孩子,自己确实未尽到足够的关心和爱护责任。

经江汉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就抚养费问题和探望问题达成调解。调解结果为邓某一次性支付拖欠抚养费,从下月起调高抚养费标准,明确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明确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

针对邓某对孩子未尽到足够的关心和爱护责任的行为,经当事人申请,江汉法院经审查认为其客观上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形成阻碍,属于法律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应予以纠正,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邓某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感情需求,与孩子及其母亲、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关心和了解孩子成长的详细状况,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