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4522件

湖北日报 2022-04-27 19:09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朱晓华、刘欢)4月27日,省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透露,今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4522件,其中刑事案件1128件,民事案件552件,行政案件202件,公益诉讼案件2568件。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检察工作主线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力维护了民营企业及相关涉企人员的合法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全省检察机关的一号工程,各部门要以牵头负责的具体专项工作为依托,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办案规模。”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说。

会议要求,案管部门要加强整体统筹协调,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工作情况和进度,对工作进度落后的,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解决,属于下级院或业务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提醒,对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业务部门要强化对自己负责牵头小专项的督导,及时全面掌握本业务条线开展小专项的工作情况。对办案数据落后的地区要加强指导,找到问题症结,督促提升办案规模,防止出现短板。要持续推动检察机关聚集主责主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相关业务部门要按上级要求抓好条线涉企案件的检查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本条线无涉企案件长期未结的情形。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的督办,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升涉企案件执法司法办案质效和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强工作报送,加强案例编写,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充分运用“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机制,组织干警开展案例研讨,增强干警办理涉营商案件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