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余震
武汉市黄陂区的徐先生贷款买房,因未及时按约还款,被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提前一次性付清全部借款和本金。徐先生难以支付。经武汉市黄陂区法院法官调解,银行与徐先生达成了和解,徐先生继续按合约约定分期足额履行支付借款本息的义务,银行申请了撤诉。
2021年,徐先生通过银行贷款23万多元购买房屋,徐先生将自己买的房子作为抵押担保,并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了房屋抵押证明。同时,银行约定徐先生拿到房产证之前,开发商对于徐先生的借款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向徐先生发放贷款23万多元。2021年8月,银行一纸诉状将徐先生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原因是徐先生未如约按时还款。该银行要求徐先生提前偿还本金和利息合计17万多元,并且开发商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12月,此案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徐先生未按约还款,违反了双方的合同规定,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徐先生在开庭之前,已经将之前逾期未支付的本金、利息和罚款全部还完,后面又按照合约规定足额还贷。基于此,法院认为徐先生违约行为的程度较轻。同时,根据双方的合同,徐先生已经做了抵押担保,能够帮助银行实现债权。
经过法院调解,2022年2月,徐先生与银行达成了庭外和解,徐先生继续按合约约定分期足额履行支付借款本息的义务,该银行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