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国土资源利用状况“出炉”,全市共有耕地48.52万公顷(727.83万亩)

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3-28 08:38

3月25日,黄冈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冈市统计局公布黄冈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据悉,2018年,按照国务院及湖北省统一部署安排,黄冈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0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29.3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资源利用状况。

耕地48.52万公顷(727.83万亩)。其中,水田32.20万公顷(482.95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66.35%;水浇地1.56万公顷(23.41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22%;旱地14.76万公顷(221.47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0.43%;耕地主要分布在麻城市、黄梅县、浠水县,三个县(市)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8%。

黄冈市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87万公顷(298.0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0.9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09万公顷(211.41万亩),占29.0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60万公顷(173.95万亩),占23.9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79万公顷(41.81万亩),占5.7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7万公顷(2.65万亩),占0.36%。黄冈市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园地7.36万公顷(110.40万亩)。其中,果园5.32万公顷(79.86万亩),占72.34%;茶园1.44万公顷(21.59万亩),占19.56%;其他园地0.60万公顷(8.95万亩),占8.10%。园地主要分布在罗田县、麻城县、英山县,三个县(市)的园地面积占全市园地总面积的76.69%。

林地75.94万公顷(1139.1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1.57万公顷(923.56万亩),占81.08%;竹林地0.42万公顷(6.23万亩),占0.55%;灌木林地1.91万公顷(28.69万亩),占2.52%;其他林地12.04万公顷(180.62万亩),占15.85%。林地主要分布在麻城市、罗田县、蕲春县、英山县,四个县(市)的林地面积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68.77%。

草地1.13万公顷(16.90万亩)。其中,其他草地1.13万公顷(16.90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红安县、麻城市、蕲春县,三个县(市)的草地面积占全市草地总面积的68.64%。

湿地0.68万公顷(10.1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0.68万公顷(10.14万亩),占100%。湖北省为内陆省份,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部,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灌丛沼泽和沼泽地。湿地主要分布在黄州区、麻城市、团风县,三个县(市、区)的湿地面积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53.2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31万公顷(244.6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06万顷(15.97万亩),占6.52%;建制镇用地2.57万公顷(38.62万亩),占15.79%;村庄用地11.93万公顷(178.90万亩),占73.12%;采矿用地0.52万公顷(7.74万亩),占3.1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23万公顷(3.45万亩),占1.4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和黄梅县,四个县(市)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57.00%。

交通运输用地3.37万公顷(50.5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9万公顷(2.82万亩),占5.58%;公路用地1.44万公顷(21.66万亩),占42.83%;农村道路1.70万公顷(25.57万亩),占50.56%;港口码头用地0.03万公顷(0.44万亩),占0.86%;管道运输用地22.16公顷(332.40亩),位于武穴市,占0.07%;机场用地34.28公顷(514.20亩),位于麻城市,占0.10%。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麻城市、蕲春县、浠水县,三个县(市)的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45.13%。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72万公顷(280.7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21万公顷(63.13万亩),占22.49%;湖泊水面2.38万公顷(35.64万亩),占12.70%;水库水面2.70万公顷(40.48万亩),占14.42%;坑塘水面7.35万公顷(110.23万亩),占39.26%;沟渠1.63万公顷(24.46万亩),占8.71%;水工建筑用地0.45万公顷(6.80万亩),占2.42%;

黄冈市没有冰川及常年积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黄梅县、蕲春县、浠水县,三个县(市)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