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王峻
3月16日,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源头销售、社区治理、安全教育、残疾人代步车、通行条件、停放管理、三圈秩序等“八大主题”开展治理研究工作。
《通知》指出,各区(不含风景区管委会)要打造慢行交通示范路,落实每年改造完成非机动车示范路不少于10公里的任务,自然资源规划、城建部门要加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建设,科学分配非机动车路权,公安局交管部门持续深化“精致交通”建设,科学施划停止线、导向车道、前置待行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舒适、顺畅。此外,邮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物流、配送、快递、外卖行业管理,严格准入门槛,确保从业人员交通守法信用良好、车辆合标合规、配齐安全头盔等。
《通知》明确,各区按照“谁使用、谁招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100个重点路口落实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街道、社区群干、网格员等力量,开展社区、小区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源头清理整治行动,实现“四不出门”(无牌无照电动自行车不出门、带篷打伞电动自行车不出门、不戴安全头盔不出门、违法载人不出门);组织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突出“四类重点区域”及100个重点路口,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十必查”,始终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定期通报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情况和事故情况,并抄告所属企业,落实“叠加”“管理”;推行电动自行车数字化号牌,实现溯源核查及非现场取证管理。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要在有条件的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和群众确有需要的地方,再拓展一批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在武汉市现有88个点位的基础上,再增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组织“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重点在新城区办牌需求量大的街区设点,开展流动登记上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