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老年人已经成为理财投资的重要人群。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法院审理的涉老年人理财纠纷中,老年人经常以自己“老了”,搞不懂合同条款、受到金融机构误导等理由起诉索赔损失。但是,“老了”并非法律上可以不承担责任的理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案例
110万买基金亏了近一半
为了让自己的养老钱保值增值,年近七旬的刘阿姨打算将积攒下的上百万元存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她也曾确实获得了不错的收益,于是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
有一次,理财经理推荐了一款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收益很高。刘阿姨当即取出110万元存款,都买了这款产品。没想到,这款基金产品发生了巨额亏损——110万元本金只剩61万余元了,亏损金额高达48万余元。
刘阿姨赶紧赎回止损,并将银行告上西城法院,索赔损失4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销售误导、提示不足、推荐不匹配的高风险金融产品,刘阿姨认为,银行存在这三项过错,导致自己出现巨额财产损失。
但是,银行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刘阿姨购买的涉案基金的《基金合同》和《说明书》中对基金投资的风险进行了介绍,并注明涉案基金呈现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风险收益特征。而且,在购买基金时,她在相应的条款下都签了字。因此,刘阿姨自愿购买超过本人承受能力的产品,应该自担风险。
刘阿姨辩解说:“我这么大岁数了,根本搞不懂合同里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我就是信了理财经理的话,这才买了,让我在合同上写什么我就写什么,让我在哪签字我就在哪签字。”但是,对于自己的主张,刘阿姨却拿不出证据来。
最终,法院驳回了刘阿姨的诉讼请求。
释因
“老了”不是“免责牌”
“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不足,看重收益,却忽视风险。”在审理涉老年人的理财纠纷时,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苏畅法官能明显感觉到,老年当事人普遍存在这个问题。
苏畅法官告诉记者,老年人收入来源有限,购买理财都是抱着让存款保值增值的想法,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但是他们对金融投资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和理解又相对不足。特别是倾向于把产品的“预期收益”理解为对收益的承诺。受生理和心理因素的影响,老年人更容易受到高收益宣传诱导,过度信赖线下工作人员,有时候稀里糊涂就签了字,购买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或者因自身理解偏差而进行不适当的投资。
苏畅法官告诉记者,虽然老年人在诉讼中通常将年龄作为一个抗辩的理由,但法院并不仅仅以年龄来判断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过,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以老年人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特别的提示说明,确保老年人自愿承担交易风险。
“很多老年人在诉讼的过程中,都会以自己‘老了’,搞不懂理财合同的条款作为辩解。”苏畅法官说,只要不是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老年人就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老年人在了解产品及合同内容的基础上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后,就必须为自己的签字行为负法律责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支招
如实做好风险评估测试
事实上,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前都会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测试,衡量投资人对投资收益的预期以及出现亏损等情况的接受能力。这种评估测试是确保投资人购买自己能接受的理财产品的重要保障。
但是,有些老年人忽视风险承受能力评测,可能存在按照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指示填写风险测评的情况,填写的答案与自己的真实情况不符。“这种忽视评估测试的行为也给日后出现纠纷埋下隐患。一旦理财产品出现收益不达预期或者是亏损,老年人往往主张风险测评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又无法举证。”苏畅法官提醒老年人一定要重视风险评估,不听信他人指导,按照自己真实情况填写,不购买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链接
老年人更应警惕这些典型金融骗局
帮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已成为热门话题。近日,“不要让老人独自参加陌生人饭局”“售价5000元的保健品进价仅9元”话题冲上热搜。这样的诈骗手段其实并不是新花样,记者采访多位消费者发现,其实,除了让老年人信以为真的保健品骗局外,还有多种类似的金融诈骗手段,更是让其防不胜防。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老人会成为金融诈骗的重点目标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是老年人日常较少接触数字化产品的使用,缺乏相应的防范意识;二是老年人通常拥有一定的退休养老积蓄,对投资增值也有一定需求。
针对此类骗局治理,苏筱芮建议,首先应当在主流渠道开展大规模宣传,提升老年人的数字素养,将老年人作为反诈工作的重要目标对象;其次,从基础设施方面,鼓励正规金融机构就各类产品实施适老化改造,并结合适老业务的特征打造特色化生态平台;最后还要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树立一批大案、要案以震慑市场。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同样称,一方面需要加强老年人对金融的认知,不要被短期的高收益蒙蔽,为了贪小便宜吃大亏。另一方面,社会也要更加注意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体谅老年人,相关的金融产品在设计上就要考虑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建议监管也可以出台一些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规定。
■ 以房养老
打着投资养老名义,承诺高利率回报。忽悠老人将房子抵押贷款,然后将贷到的款项投资于号称每月可得10%-15%的高息“理财项目”,老人将房产处置权交给理财公司。最初每月老人能收到相应的回报,一旦资金链断裂,老人不光收益和本金得不到归还,连自己的房子也会被强制过户,老人最终或面临“钱房两空”的境况。
■ 理财神器
假冒国有企业背景,宣称比余额宝还可靠,存1万元能赚3000元,并号称门槛低、周期短、收益率高,下载App就可投资,邀请好友就能获得上万元红包,这些自称互联网理财神器,通过虚构国企背景、保本保息承诺获取老年人信任,再通过虚构项目、高收益诱导老年人充值投资拉人头,虽然这种“投资”一开始能尝到甜头,但很快平台会以各种理由无法提现甚至失联,目前该类诈骗受害者不少是老人,超百万元投资款血本无归。
■ 政策补贴
冒充国家机关,给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打电话,谎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府补贴”和药费补助,通过收取高额邮寄费、代办费、手续费等形式进行欺骗误导。
■ 虚拟货币
号称不用投钱可以“零撸”,用户通过手机就能“挖矿”,发展下线就能“推荐返利”,骗子打着“钱包”“挖矿”等概念的币圈资金盘接连出现,而中老年人群往往成为主要的被围猎对象。这类虚拟币资金盘往往是以“0门槛0投资”的方式出现,再通过“推荐返利”的方式引诱老人发展下线,让部分老人尝到甜头后加大投资,但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后来者都会血本无归,本质还是“击鼓传花”的游戏。
■ 稀有藏品
以“限量发行”“高额回报”“绝世珍藏”等宣传语引诱,吸引老年人投资,一些不法分子还许诺在短期内会帮助老年人将纪念币进行拍卖以实现“收益翻番”,其实只是售卖一些外表华美的工艺品或翻版印制的纪念钞,没有任何价值,也无法再次出售获利。
■ 私募众筹
骗子利用“私募众筹”“合伙人”“海外股权”“天使投资”等新兴金融概念混淆视听,给老年人设置各种陷阱。老年人购买产品结果变成合伙人,而合伙投资需要承担风险,最后被告知合伙企业无法正常盈利,老人们才发现之前投资的其实是不法分子注册的空壳公司,而投入的资金已被转走或亏空。
综合北京晚报、北京商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