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法医在办理案件
恩施州检察院法医廖斌雄(左一)现场查证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蔡欣 刘怡廷
让尸骨“说话”,让伤痕“做证”,让举证更加充分,让指控更加有力,这是法医工作的意义所在。
热播网剧《法医秦明》向观众呈现了法医这一神秘职业。在湖北检察机关,也有一批“法医秦明”。从解剖尸体到开棺检验骸骨,从损伤程度评定、致伤方式分析到死因鉴定,他们屡屡立功。
2021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检察技术部门共办理检察技术类案件15299件,共开具80份不同意意见书,充分发挥了检察技术在检察监督中的纠错职能。
前日,极目新闻记者走进湖北检察机关,采访检察法医们抽丝剥茧、还原真相的办案故事。
识破不寻常伤情还原真相
2019年10月,杨某、李某在荆州市沙市区一餐饮店发生肢体冲突。经办案机关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的伤情进行鉴定,认为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委托荆州市检察院法医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
“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鉴定意见书的重要疑点。”2月22日,荆州市检察院法医罗兆勇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鉴定意见书认定,李某的主要损伤为右手第5掌骨远端骨折,另有2处轻微伤。
然而,在对李某掌骨骨折的X光片进行阅片时,罗兆勇发现了不寻常之处。“李某确实存在右手第5掌骨远端骨折,但其骨折断端错位,为纵向受力形成,骨折部位、形态及受力方向符合‘拳击手骨折’特点。”罗兆勇介绍。“拳击手骨折”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骨折类型,通常在人握拳击打硬物时发生,因此不能排除李某打倒杨某时造成自身掌骨骨折的可能。
带着诸多疑问,罗兆勇找到承办检察官研判案情。当事双方的笔录显示,杨某、李某冲突时,杨某一直处于弱势,李某曾将杨某按在地上,并用右拳多次击打杨某头部,且杨某全程没有击打李某右手。
最终,法医出具审查意见:李某右手第5掌骨远端骨折为击打杨某时造成,应不予进行损伤程度评定。承办检察官采纳了法医的审查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杨某。
戳穿谎言让罪犯图谋落空
暂予监外执行一直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重点。去年1月,宜昌市检察院对一起因病申请保外就医案件进行监督,最终让罪犯被收监。
42岁的韩某因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后,律师、家属以韩某脊柱强直为由,申请对其监外执行。宜昌市检察院收到法院通知后,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委托该院技术信息部副主任、法医张鑫对韩某的医学诊断进行监督和审查。
前日,张鑫告诉记者,在医院检查时,韩某全程坐在轮椅上,表示双腿无法站立,进行脊柱全程摄片过程中需由两人搀扶。韩某提供的病历显示,10年前他发现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之后一直用药治疗,但病情仍持续发展,指定医院诊断为脊柱强直,双侧髋关节纤维性强直,颈椎左旋、右旋均为10°
“我们检查发现,韩某双手支撑轮椅扶手后可以自行站立,双腿肌肉未见明显萎缩,且检查过程中,韩某可以低头查看手机及左右扭头,故其脊柱尚未完全强直,颈部仍有部分功能,且大关节并未强直。”张鑫介绍。该院后期与法院法医合议过程中,明确提出上述问题。经法院三名法医现场讨论,认定韩某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所列疾病,但未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据此,当地法院作出不同意监外执行的决定。
“此次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对罪犯起到了震慑作用。法院作出决定后,韩某也未提出异议,起到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张鑫说。
有理有据作出不批捕决定
2020年,黄石市阳新县韩某、欧某因劳动纠纷诉至仲裁。当年12月,在阳新县劳动仲裁庭办公室,韩某打了欧某一耳光。在工作人员劝阻下,双方没有发生大的冲突。
回家后,欧某感到右耳呈阵发性胀痛,伴听力下降、耳鸣,当天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右耳外伤性耳膜穿孔。住院三天后,欧某办理出院。2021年1月,黄石市某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欧某伤情为外伤性耳膜穿孔,且6周后未自行愈合,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随后,阳新县检察院将鉴定书及相关材料送该院技术部门进行证据审查。
阳新县检察院法医孙义介绍,在鼓膜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中,最常见的损伤为外伤性鼓膜穿孔,直接外力如挖耳、外耳道异物、颞骨骨折,或间接外力如掌击耳面部、爆震伤等,均可导致鼓膜穿孔。法医临床鉴定遇到的绝大多数为间接外力导致的鼓膜穿孔。
“我们通过了解案情及审查相关病例资料,发现欧某伤后,右耳廓无明显畸形,外耳道干燥,紧张部可见一圆形穿孔,鼓室干燥,无明显肉芽组织及新生物。颞骨CT显示:考虑右侧中耳炎乳突炎。”孙义介绍。该院多次复查耳镜发现,欧某的鼓膜穿孔形态、大小无明显变化,不符合外伤性鼓膜穿孔特征及愈合转归演变。
同时,由于缺乏欧某伤前的相关耳部病历记录,无法判定其鼓膜穿孔伤是否是伤前就存在的病理性穿孔,因此认定伤情为轻伤二级缺乏依据。
最终,检察机关对韩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开棺验尸令凶手罪证确凿
前日,说起几年前办的一件开棺验尸案,恩施州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主任廖斌雄仍记忆犹新。
多年前,恩施某地的吴某和彭某谈起恋爱,后因种种原因,彭某决定分手。心有不甘的吴某约彭某最后一次见面,想要挽回这段感情。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的吴某先用木棍将彭某打晕,又用做木工活的锉子将其捅伤致死,并藏尸山林,畏罪潜逃。20年后,一直在外地流窜的吴某以为过了追诉期限,回到老家向警方自首。
由于时间久远,相关案卷和证物等不太完善。警方将吴某控制后,主动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廖斌雄作为法医,与检察官一起,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提出意见。
“吴某交代犯罪过程后,因为缺少直接物证,警方决定开棺验尸查证。”廖斌雄介绍。彭某的坟墓被挖开后,经过仔细勘查,其颅骨部分确实存在骨折情形,腰椎椎体的损伤特征也符合被铁锉捅伤的类型,印证了吴某的供述,达到供证一致。
“凶手以为已经过了追诉期限,殊不知当地司法机关多年前就已立案,一直对其展开侦查和抓捕。”廖斌雄说,“20年后,凶手终于被绳之以法。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缺席。”
自2002年7月进入恩施州检察院,廖斌雄从事法医工作20年,从解剖尸体到开棺检验骸骨、从损伤程度评定到死因鉴定,每年他要办理大大小小的案件100多件。廖斌雄说:“让指控更加有力,这是法医工作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