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把催费单贴到业主原单位门口 律师表示未侵犯业主隐私 物业称确有不妥会展开调查

楚天都市报 2022-01-06 07:46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邱睦 实习生陈佳宇)市民刘先生在硚口区华润翡翠城2期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欠缴物业费,小区物业把催费通知单贴到其妻子的原单位门口。昨日,刘先生表示,此举严重影响了其妻子的正常工作生活。物业称此举确有不妥之处。

接到刘先生反映后,极目新闻记者来到硚口区新墩社区华润翡翠城2期。2017年,刘先生的妻子在该楼盘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新房交付后一直没有入住,2020年9月物业费到期后,就没有再交费了。原本计划2022年初把房屋装修入住,“到时候将装修保证金与物业费一并缴纳。”刘先生说。然而,去年12月21日上午,小区物业居然把一张催费通知单贴到其妻子的原单位的大门口。

刘先生的妻子白女士称,当时正值周一早晨,不少曾经的同事和朋友向她询问欠物业费的事。“缴费通知单泄露了个人信息,让我在熟人面前很没面子。”

记者看到一张落款为“润家物业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翡翠城物业中心”的催费通知单,上面注明了白女士的姓名、居住小区、欠款时间和金额。

在翡翠城物业中心,项目经理了解到情况后表示,这一行为确实存在不妥之处,但也是事出有因。白女士拖欠物业费长达一年多,期间物业通过微信和电话的形式催缴,均未获答复。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无法确定是谁张贴这张催费通知单,会开展调查并将结果告知业主。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顺表示,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用,若业主未支付的,物业服务人有权向业主进行催告。该催费通知书上除了业主的姓名,并未透露其他信息,因此并未侵犯业主隐私。

同时,律师也建议,物业应该用更人性化的方式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