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刘超
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广西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0个典型案例。近年来,广西法院努力做到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全区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发布的商事审判案例中,皇氏集团与徐某合同纠纷案属于解决对赌协议所设定的限售股回购权与质押权冲突的新类型案件,弥补了目前立法有关上市公司限售股规制的空白。
柳州银行与凯丰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成功调解的一起标的额达7.3亿元的案件。凯丰公司是自治区内注册资本过亿的大型民营企业,有职工上百人。柳州中院发挥府院联动的作用,利用多元解纷机制,调解了该案,既维护了金融债权,又避免了债务人资金链断裂可能陷入破产等诸多系统性风险,稳定了地方经济。
梦之岛百货公司曾为广西百货业的龙头企业,然而由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长期冲突,不能实现有效表决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严重损害了股东合法权益。广西高院判决解散梦之岛百货公司,妥善平衡了公司意思自治、司法有限干预以及社会主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炳扬表示,这些案例是近年来广西法院民商事审判实践的突出成果,审判结果和经验做法均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参考性。通过对全社会发布,对拓展审判效果,提示风险防范,发挥司法审判的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广西法院不断推进思想再解放,相继制定印发一批司法文件,推出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十条举措、列出妨碍营商环境十条负面清单等,部署开展全区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
广西法院建立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助推市场主体摆脱诉累、加快发展。今年1-11月,广西法院商业纠纷解决总耗时压缩至148天,比预期目标要求减少了52天。
2018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898件。各相关法院通过预重整、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司法重整、司法和解、司法清算等制度,引进战略投资,进行债权债务股权重组,帮助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流动性困境,实现涅槃重生,东方网络、广西五鸿建设、广西玉柴石化等一批重大企业重获生机,河池“外滩一号”、柳州“秀品天地”、南宁罐头厂第二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等一批“烂尾楼”顺利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