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活做完了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长江日报 2021-12-23 15:28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23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郭梦瑶)最近这个事让油漆工马师傅着急上火。原来之前经熟人介绍去一家商场做工,老板最后却说他刷的漆不合格,不给钱,马师傅又没跟对方签合同,这20天的工难道白做了吗?

前些日子,马师傅被聘用到某商场做油漆工。因为是熟人介绍,没签合同,口头谈好干一天工钱320元。马师傅非常高兴,每天干劲十足。眼看着做了20多天,老板却一直不发工钱。马师傅没有办法只好提出辞职,要求老板支付这些天的工钱8000余元。老板却说马师傅做工不合格,不肯给。当初因为是熟人介绍也没签合同,马师傅有苦说不出,急得睡不着觉,只好到中南路司法所梅苑警民联调中心请调解员帮忙调解。

“这不是欺负人吗?我辛辛苦苦干了20多天,当初说好的320元一天,现在一分钱也没给我。”马师傅对此愤愤不平。

“他做工不合格,我们还要返工,也耽误我们工程进度,这工钱不能给。”老板刘某始终不松口。双方各执一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用工不签合同肯定不对,克扣工资更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20多天的工钱你不能否认,至于做工好不好,你们双方对质量没有约定,完全是主观判断。”调解员范晓军耐心说服沟通,加上值班律师李卉的讲解,刘某认识到自己不支付工钱的行为不合法,同意最终支付马师傅工钱7000元,马师傅自己也承认,有小部分墙面粉刷没达到质量要求,接受了7000元工钱。

“最近这类纠纷案件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这种口头约定工资的雇佣、承揽关系,调解起来有难度。”联调中心工作人员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记者采访了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余钢,他强调,无论是何种性质的用工,都应该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约定得越仔细越好。比如聘请月嫂,要求月嫂要做什么事情,给孩子洗澡、洗衣服、做月子餐,这样对双方都是一种约束,做好做不好都有依据。马师傅这个事情如果签了合同,约定工钱、质量等要素,就可以避免出现因主观判断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