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宝安工会试点街道“工会调解+司法确认”调解模式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友婷 通讯员 彭丹灵 郭毅
“不到一小时完成调解,约定三天后公司支付22000元赔偿金。”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员工罗纹(化名)与某物流有限公司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申请法庭做司法确认。
记者了解到,员工罗纹去年10月入职某物流有限公司,担任司机一职。他每日平均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工资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今年10月,公司业务发生调整,单方面口头通知罗纹解除劳动关系。罗纹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拒不支付。双方决定采取由石岩街道总工会、劳动办、法庭组织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方式解决此事。经过近一小时的沟通,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向劳动者支付22000元了结此事。
据介绍,深圳宝安石岩街道是宝安的产业重镇,用工需求大。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宝安区总工会从资金、人力、业务、制度等方面,支持指导石岩街道总工会创新探索“工会+劳动+法庭”劳动争议调解模式。
去年5月,在宝安区总工会指导下,石岩街道总工会主动协调街道应急管理办(劳动)、石岩人民法庭,成立全区首个街道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打造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平台。工作室通过利用“工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建立了“工会+劳动+法庭”三方联调机制,为广大诉争职工大幅降低劳动争议处理成本。工作室成员由区总工会专门聘请的工会驻点律师团队和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共同组成。
为进一步发挥工作室的作用,将调解工作延伸到最基层,今年5月,宝安区石岩街道19家企业工会、2家园区工会联合会、10家社区工会联合会设立了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这31个工作室同样也引入司法确认,31名调解员均有聘书。11月,还在塘头社区暖蜂驿站内设立了“新就业群体群众诉求服务站”“新就业群体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
目前,由宝安工会组织主导的劳动争议“1+10+N”调解机构已在石岩街道的社区、园区、厂区实现无缝覆盖。“1+10+N”即“1个街道级工会调解工作室+10个社区工会调解工作室+N个园区和重点企业工会调解工作室”。
对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工会主动介入,采取“送调下企业”的方法。企业向街道总工会提出申请邀请调解员下企业协助劳资双方解决矛盾,同时邀请企业工会主席列席旁听,争取将矛盾消化在源头。通过拓展案源、提升效率,保证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时“有人管,有回应,事能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运用劳动法律法规调处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工作室调解员根据劳动者在具体劳动情境中职工心态的特殊反应,采取相应的心理学方式方法进行调解,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更为有效的处理劳动争议。面对不同的当事人,工作室坚持情理法并重,既坚持依法调解,又注重缓和对立情绪。目前,心理咨询与情绪宣泄等心理学专业技巧已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对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起到一定帮助;同时,根据当事人不同的性格特点,总结出直来直去法、温和缓慢法、冷处理法等3个方法融合进具体调案中。
此外,工作室还为30余名调解员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解培训,以及庭审观摩、组织旁听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适应新时代调解工作需要的工会调解员队伍。
截至目前,工作室共调解劳动争议1021宗,其中调解成功669宗,调解成功率达到65.5%。协助清案率占街道受理的劳动纠纷案件的24%。在有效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降低基层治理行政成本、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方面作用初显。宝安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总工会提出建设先行示范工会,鼓励、支持基层工会大胆创新,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先行示范,宝安这个“工会+劳动+法庭”调解新模式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前置,在仲裁之前力争将劳动争议处置在早、化解在小;而引入司法确认则保证了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破解了工会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职工不相信工会有能力化解纠纷的困境,切实发挥工会“第一协调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