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2月14日,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走进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宣讲活动。
宣讲民警针对辖区冬季行车特点及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重点讲解了酒后驾驶、分心驾驶、超员超载、开车接打电话、随意变道等危险驾驶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以典型案例为例,对交通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警示驾驶人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结合冬季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对驾驶员日常驾驶进行了安全提醒。
宣讲结束后,民警与企业负责人就如何加强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了交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生产制度,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防风险、保安全,确保安全、文明驾驶。
接下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适时继续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宣讲活动,以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驾驶员等群体为宣传重点,侧重“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结合案例剖析危害,宣传安全文明出行知识和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企业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