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分手后如何分?法官:双方协商竞价

极目新闻 2021-12-16 08:52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视频剪辑 孙婷婷

实习生 桂佳琪 柯琴 陈群 赛萧鸿

通讯员 杨睿

“结婚以后父母花钱买的物件,这个财产算谁的?”“小夫妻已经离婚了,但前儿媳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净身出户是否还需要履行夫妻共同债务?”12月14日上午10时至11时,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叶甑皓做客楚天都市报,就婚姻家庭纠纷,接听市民热线。

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如何分

法官:双方协商竞价

武汉的王先生打来电话称自己和前女友因为房子问题产生纠纷,想求助法官。王先生说,他和女友恋爱时,两人共同按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30万由两人平摊,房贷两人共同偿还。但贷款是以王先生的名义办理的,王先生是主贷款人。现在双方分手了,但都想要房子,那么这套房子该如何分割呢。

针对王先生的情况,叶甑皓建议他先与对方协商房屋的价款,如果协商不成再诉诸法院。届时,法院也会先组织双方协商,之后法院会对房屋的现价值进行认定,协商价款,明确双方都认可的房屋现价值。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竞价,谁的出价高就由哪一方获得房屋。由于房屋的主贷款人是王先生,从银行贷款和对接的角度说,王先生获得房屋对于后续偿还贷款的事宜会更加方便,但从权利角度说,双方对房屋的权利是平等的。鉴于双方对于房屋的出资与还贷事宜并不存在争议,因此,双方可以不进行房屋鉴定,叶甑皓建议王先生与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双方可以找共同认可的房屋中介询价。

婚后父母出资买的车离婚时咋分

法官:考虑双方情况对车辆价值进行分割

洪山的张先生咨询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他说自己已经结婚了,他有一辆价值30万的小轿车,这辆车登记在他和妻子的名下,首付是父母支付的,车贷由张先生独自一人承担。他想问如果未来和妻子离婚了,车是否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割时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叶甑皓询问该车是在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当时父母为他们买车付首付,妻子是否有异议。张先生表示车子是在婚后买的,妻子对父母付首付一事无异议。紧接着,叶甑皓询问张先生是否与妻子签订婚前协议或类似婚后AA制的婚内协议。张先生回答没有。听完张先生的回答,叶甑皓表示,现在张先生这辆车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车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首付和车贷为张先生个人支付,但鉴于买车是在婚后,且张先生和妻子共同生活,收入和开支均处于婚姻共同体状态,所以车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叶甑皓补充,从法律角度来说,由于这辆车已经进行了权属登记,张先生父母支付车辆首付款的行为可视为对小两口的一种赠予行为,车还是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离婚诉讼到法院,判决时会考虑这段婚姻关系持续时间、夫妻双方对婚姻的投入程度等情况,对车辆价值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情况需要看实际而定。

前妻吵着要复合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官:若有过激行为,可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家住蔡甸区的何爹爹为儿子的事情打来咨询电话。何爹爹语气非常激动地说,他的儿子已经离婚好几年了,但前妻目前一直闹着要复合,原因是前妻生了重病,其娘家人无力承担医疗费,就回来找儿子请其帮忙出钱治病,儿子看在夫妻情分上,拿出自己的积蓄并四处借钱给女方治病,目前已经花了几万元了,但是病一直没治好。现在女方要求儿子继续给她付医疗费,要求复合,否则就要一直闹。“我们家实在没有钱了,无力支付余下治疗费,只希望她不再找我们,履行离婚协议,不要再打扰我们的生活。”何爹爹说。何爹爹补充道,当时儿子结婚时,父母将一套房屋赠给小两口作为婚房,后来两人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各自享有一半的面积。现在女方因生病回来了,也住回原来的婚房。“我们现在想把房子卖了,给钱让女方治病,只要她不再打扰我们,这样可行吗?如果她坚持一直闹,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何爹爹询问。

叶甑皓听完后,表示根据何爹爹的描述,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婚房仍属于其儿子和女方的婚内财产,如果要买卖房子,必须由儿子和女方进行协商。考虑双方现状,建议其子和女方协商可否将房屋卖掉,所得房款一人一半,女方拿到钱可以去治病,这也符合当初协议双方各自享受一半面积的约定。另外,何爹爹的儿子的情况不属于申请人身保护令范畴,两人的关系尚属于情感纠纷,尚未涉及法律层面。如果女方要求其子承担离婚协议之外的责任与义务,且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涉及违法犯罪的过激行为,建议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净身出户是否需要承担夫妻债务

法官:若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债务需还债

王先生来电咨询离婚后夫妻债务问题。王先生说到自己年前已经和妻子离婚,因离婚时对妻子还有感情,所以王先生选择净身出户。但前妻在外个人负债有80万,前妻提出要求希望王先生帮忙一起还债,王先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责任为其偿还债务。目前主要是前妻向他主张要求其参与还债。

叶甑皓表示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偿还的情形,一是双方约定了有共同的债务要还,另一种是其中一方承诺要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事后可以追认,第三种情形是钱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根据王先生的描述,催要债务的主体应当是债权人,举证债务的责任也应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是在王先生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如果能拿出相应证据,王先生需要偿还债务,若债权人无法拿出相应证据,王先生有权拒绝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