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确定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医保[2021]6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期限
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系统升级,2021年12月14日24时起,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业务暂停办理)
新生儿(指一周岁及以内的婴儿,下同)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参保登记方式
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由参保人在参保登记规定时限内,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保人个人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EG格式,下同)、代办的还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原已在本地参保居民,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规定直接缴费。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新生儿可在武汉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也就是说2021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在为其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同时,也要为其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新生儿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儿个人电子照片到武汉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
如新生儿未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可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取得身份证(或户口簿)后,应及时办理身份证号补录手续。
——新生儿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出生90日及以内办理了参保登记或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90日以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新生儿(1周岁及以内的婴儿),从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
已参保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的手机APP“楚税通”或网办平台、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手机APP或网办平台、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手机APP或网办平台等渠道为自己缴费还可以帮人代缴。
(二)线下缴费
已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参保登记时开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并开具缴费凭证。
已参保并与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办理了预存代扣协议的城乡居民,只需将当年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存折(卡)中,由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代扣。
五、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方式
我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下同)、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代收居民医保费。
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就读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并代收居民医保费。
六、待遇享受期
按规定参保并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按规定参保并缴纳2022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按规定参保缴费(含免缴)的新生儿,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七、逾期参保缴费
上年度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居民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的第7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满90日后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含免缴)的,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逾期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不追溯。
八、政策业务咨询
城乡居民咨询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27-87812393;咨询居民医保缴费渠道及经办流程可拨打税务咨询电话027-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