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0月,I-III类省控监测河流断面超九成

湖北日报 2021-12-07 16:35

湖北日报讯 (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孟梦)坚持打好水污染防治战,持续改善河湖水质。记者从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了解到,超九成省控监测河流断面水质为I-III类。

“十三五”期间,我省在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共设置244个省控断面,2017年河湖长制实施以来,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态势,长江、汉江、清江干流水质稳定为优,长江干流2019年以来连续两年全线水质达到II类。

与实施河湖长制前相比,去年,我省河流优良断面比例由86.6%提高至93.9%,劣V类断面比例下降3.9个百分点,湖库优良水域比例持平,劣V类比例下降3.1个百分点。

“十四五”期间,省控监测断面增加到326个,今年前十月,主要河流的275个监测断面中,I-III类断面255个,占比92.7%,主要湖泊水库的51个监测水域中,I-III类水域30个,占比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