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祝捷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中国道路”历史经验在法治建设领域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法治建设才能取得成功。
在百年党史的历史纵深感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根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执政再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跨越,集中体现为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党领导法治建设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
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指引下找到的正确道路。这条法治道路,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理论底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属性,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法治建设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四个自信”的坚定信念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要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符合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设得好不好,只有本国人民才有评价的资格,只能依据本国法治建设实际状况来评价和衡量。应当坚决破除法治的“西方中心论”,坚决破除对西方法治的“迷信”,理直气壮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中华文明法治传统和现代法治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文化根基。中国共产党人不忘本来、吸纳外来、面向未来,植根中华文明法治传统,吸纳现代法治思想,具有强大的文化内聚性和文明包容性,不断为中国法治建设供给文化滋养和精神支撑。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获得了检验,科学性和可行性在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中获得了彰显,人民性和实践性在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效中获得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越走越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