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张凤英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安排,全国四级法院集中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部署,回应群众关切,组织发放执行款1671.07万元。
据悉,本次集中发放5名被执行人系列案件执行款,款项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多种案件类型,共计52件,执行款款额1671.07万元,涉及案件数量多、执行程序繁杂。
“我院致力通过‘执行加速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从制作分配方案到案款发放仅用不到10天时间,有赖于法院执行人员的勤勉履职、担当作为,以及各位申请人、代理人对涵江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案件才能得以顺利快速执结。”涵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季萍表示。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庭长陈熹,涵江区人大代表张君超、戴振华,涵江区政协委员黄荔葵、李文仲、阮晖,人民法院监督员汤剑锋以及部分新闻媒体等出席活动,全程见证监督案款发放。与会人员均对人民法院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悉,2021年以来,涵江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不断优化执行新模式、探索便民新举措、取得执行新成果。2021年以来,已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75件,办结3513件,结案率82.18%,执行到位4.43亿元,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3次,发放金额达6823.1万元,惠及921人次,以实际行动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形成强大威慑,形成人人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涵江法院将继续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变,保持强制执行力度不减,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