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余柏玲
近日,广东省清远连州市出售烟酒类商品的商店、超市纷纷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类商品”的新标志设置在显著位置。这一变化来自于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烟草专卖局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据了解,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及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过程中发现,在连州市中小学周边存在未成年人吸食香烟的现象。针对这一线索,该院干警对市区内学校周边烟草零售点设置及向未成年人兜售香烟的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经走访调查发现,在部分学校周边50米内仍有香烟销售点,且部分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更有少部分经营者将烟草制品隐藏在店铺“暗格”等隐蔽位置进行违规销售,以上行为均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隐患。
“我们根据案件的调查,结合现场查核情况发现市烟草专卖局作为烟草零售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烟草销售行为没有及时监管和查处,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拟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诉前检察建议精准监督,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清远市人民监督员、连州市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教育局代表、律师代表等人员担任听证员,连州市烟草专卖局派员出席听证会。
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连州市烟草专卖局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形,应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连州市烟草专卖局加强监管,积极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连州市烟草专卖局代表当场表示,将高度重视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违法销售香烟等行为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会后,连州市检察院向市烟草专卖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到市区内学校进行走访、检查及宣传,提高烟草经营者守法意识。
据悉,这是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是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重要举措。接下来,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与市教育局、市团委、市妇联等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大对未成年人禁烟的法治教育宣传及司法保护力度,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