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9-25 16:1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江西省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决定:

任命黄冬生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刘星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刘鸿斌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任命肖铁军为南昌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刘斯彬为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刘晓博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接受龚绍林辞去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董立新辞去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接受吕清泉辞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接受刘炽辞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免去万秀奇的南昌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保根的南昌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贾彧超的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强的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萍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涂平贵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冬生同志简历

黄冬生,男,汉族,1967年11月生,江西都昌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省纪委副秘书长、省纪委省监委办公厅主任,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星同志简历

刘星,男,汉族,1968年7月生,江西吉安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员,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刘鸿斌同志简历

刘鸿斌,男,汉族,1967年3月生,江西永丰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肖铁军同志简历

肖铁军,男,汉族,1970年1月生,江西上饶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历任江西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新余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斯彬同志简历

刘斯彬,男,汉族,1965年3月生,江西安义人,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历任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区人武部部长、省预备役师司令部炮兵指挥部副主任,南昌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南昌市扶贫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