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9·20”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现场监控画面。
9月20日夜至21日凌晨,通州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夜查行动,一夜罚款29.05万元,其中6名个人共被处罚5500元。
此次夜查行动主要针对公寓、小区、出租房屋等人员居住类场所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突击夜查,重点检查辖区内部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进门入户”“人车同屋”“室内充电”“飞线充电”及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并就公寓小区内部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充电棚)建设使用、单位内部基础消防设施、“两个通道”,消防控制值班室、微型消防站及节假日单位主管人员实名制在岗在位、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检查。
夜查共检查住家小区、老旧平房区和出租公寓、出租房屋76处,发现隐患整改隐患314处,清理违规入户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92块、违规“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97辆、违规停放电动车208辆,处罚物业、公寓等管理单位19家,拟处罚款28.5万元。处罚个人6起,共罚款5500元,其中5人因电动自行车违停、违规充电,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多次告知后拒不改正,处以每人1000元顶格处罚。
新闻背景
北京通州一小区发生5死火灾
据@北京消防微博9月20日通报,20日3时21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6号楼4单元3层户内起火的报警。接警后,119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力量前往处置。火灾扑救过程中,共在楼内营救疏散出10余名群众。火灾最终造成楼上一家五口死亡。
经初步调查,火灾系3楼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另据了解,死亡的是家住4楼至5楼复式房内的一家五口,其中一对中年夫妻在河北三河开店做生意,19日晚才回到通州过中秋。
9月21日,“北京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20日电动自行车火灾肇事方已被通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工作中。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5月10日,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发生惊险一幕,一辆电动车电梯内爆燃,致多人受伤,包括4名成年人和1名婴儿。
8月21日23时,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沙井巷子一居民楼突发大火,造成3人重度烧伤,经调查,事故与电动车飞线充电有关。
8月25日4时,安徽合肥市潜山路与淠河路交口小区内发生一起火灾,现场不断有浓烟冒出,房中6人紧急逃生,并挨户敲门通知楼上居民下楼躲避,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事故系院内一辆电动车充电起火造成。
宣传、疏导和处罚相结合
相关部门一直在采取宣传、疏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阻止居民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的发生!
其中《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案例一,8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方庄亚胜铂第公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开闭式防火门开启”。
此前的7月24日检查时该单位就存在此类问题,如今,时隔一周,仍未整改。针对此,防火监督员对该小区作出30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8月1日,江苏省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宿城大队开出首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某小区一号楼电动自行车停放于高层住宅疏散通道并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宿城大队多次沟通,车主拒绝整改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队依法给予李某5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8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一名业主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处以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此前,该电动车车主存在多次违规停放行为,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多次劝教,其拒不整改。
综合新华社、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澍湃新闻、福州消防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