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祥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9-15 19:02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汤研科

9月15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祥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袁卫祥利用担任中共安仁县委书记、永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姚某前(另案处理)多次收受彭某懿、廖某华、任某庚、张某涛、张某文、安仁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及单位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18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卫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袁卫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袁卫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袁卫祥进行了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人大代表、省(市)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省财政厅、媒体记者、袁卫祥亲属及社会各界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