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坠亡一案,于9月10日上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中,货拉拉司机周某春被控过失致人死亡。
今年2月,23岁女子车某在长沙叫货拉拉搬家,跟车途中翻窗跳车伤重死亡。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于3月3日被批捕。
案情回放:司机偏航,女子跳车
今年2月,话题“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在微博的阅读量达到14.8亿。“司机意图猥亵”“女孩是被司机推下车的”“强奸未遂谋杀?”……种种猜测,曾让车某坠亡案显得神秘而离奇。
3月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布了事件通报,还原了此案案情。通报称,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的搬家订单。当晚20时38分,周某春与车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车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遭到拒绝。其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上车出发,并告知她,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未予理会。
当晚,周立春驾车与车某前往目的地中途,周某春为节省时间更改了路线。车某多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未予理睬。车某随后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周某春未予禁止。车某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拨打120,随后拨打110报警。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司机为何偏航?
这起事件中,引发网络猜想的一个基础事实是,周某春行车过程中出现过多次偏航,与货拉拉App推荐路线不一致。而且,偏航行驶的路线是双向两车道的小道,夜晚路灯不亮,几乎一片漆黑。
周某春为何偏航?记者调查发现,货拉拉App导航总里程11公里,路上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司机偏航后的总里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行驶时间可节省4分钟左右。周某春向警方供述,他当时为了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所以更改了行车路线。
偏航路段路况如何?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货拉拉导航显示的路线是岳麓大道-东方红路,这是两条垂直交叉的城市主干道。周某春驾车偏航的路线是,从岳麓大道下匝道到旺龙路,然后从旺龙路右拐到麓松路,然后左拐到佳园路,再右拐到林语路,在该路段行驶300米后左拐到曲苑路。
偏航路段在周某春家附近,路两边是工厂和物流园,路灯不太明亮,整体光线昏暗,但车流少。
司乘有何矛盾?
关于性侵嫌疑,警方的现场勘查结论显示,周某春和车某在车内没有打斗痕迹,车某的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
关于司乘矛盾,警方查明,车某先后15次从一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其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上车出发,并告知她,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未予理会。出发后,周某春又问,到达目的地后是否需要卸车搬运服务,仍然遭到拒绝。
同时,在偏航行驶的过程中,车某多次提出车子偏航了。周某春起初未搭理,然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不满。
跳车是怎么发生的?
周某春的妻子李女士说,丈夫曾在被警方传讯之后,在家里录下一段6分钟的语音。录音中,周某春描述的车某跳车的过程,与警方通报基本一致:“我想快点把单送完,快点回去。因为我电车还要充电,要充个把钟头。第二天早上还要5点多钟起来送货。快过年了,货比较多,约别人6点钟。我就想早点搞完,把电充足,早点回去。我就速度蛮快,直接走林语路,上曲苑路。这期间,她又说了一次偏航了,我还是没搭理她。到路中间,她又说了句,师傅你偏航了,然后她就往车右边一转,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跳下去了,情况就是这样。”
李女士说:“整个过程可以说是一瞬间,时间太短了,我老公根本没反应过来,不知道她怎么就跳车了。”
关于女子跳车方式,专案组进行的模拟坠车实验显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所以,不排除车某当时是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导致其从车窗坠落。
司机家属请的律师未介入
今年7月,李女士开始在微博发声,并频繁接受媒体采访。她认为,车某的死亡与其丈夫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此前,李女士发微博称,她接到法院告知,因丈夫自愿请法援律师介入,所以她聘请的律师未能介入。她一度要求更换法援律师,认为她家不是法律规定的经济困难人员,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她还向长沙市司法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对周某春进行法律援助的过程以及法律政策依据。
8月26日,长沙市司法局受理了李女士对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投诉。9月3日,长沙市司法局答复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该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尽管李女士要求“换律师”,但律师罗一辉、陈汝超一直与李女士保持着理性、节制的沟通。与李女士通话时,两名律师称,两人每月会轮流去会见周某春,周某春表示接纳和信任两位法援律师。
法援律师:司机已签认罪书
陈汝超告诉李女士,他将为周某春进行无罪辩护。9月9日下午,他去会见了周某春,并与其沟通了他的辩护思路,但他拒绝向李女士透露,“开庭你就知道了”。
李女士说,罗一辉上周一告诉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判一年,可以适用缓刑,认罪认罚已经签署。”9月9日,罗一辉还向她强调,周某春的认罪认罚与陈汝超的无罪辩护不相冲突,因为“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独立行使辩护权”。
随后,李女士给陈汝超打了个电话:“你的无罪辩护意见和罗律师的罪轻辩护意见,法院会采信谁的?”陈汝超还没回答,她就抢着说,“我相信一定是你的意见被采纳。”
(综合澎湃新闻、封面新闻、大众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