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真正负责任的明星,就不应该趟“加盟骗局”的浑水

极目新闻 2021-09-09 15:12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9月8日下午,有消息称:一家电视台门口围了好多人,还有人衣服的背后印着“李维嘉失德艺人”的字样,起因是其代言的茶饮公司跑路,导致加盟商受骗。据报道,该公司已经被标注了“失信人”、“经营异常”的状态。(据9月9日中国经济周刊)

李维嘉这起代言翻车事故,与此前马伊琍的代言风波可以说是“同款”——都是代言奶茶加盟品牌,都是利用明星效应打造虚假人气,都是欺骗加盟商然后一跑了之。

虽然说,代言人对公司经营状况能了解多少,很难说,但很多这类情况下,维权者投诉无门,只能找明星代言人“讨说法”。一来,许多人的确是因为明星的知名度才入坑;二来,明星有更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让事件扩散,为维权争取舆论支持。

但两起事件也有不同之处,马伊琍当时很快道歉,并表示会配合警方调查,是因为当时上海警方已将案件定性为“套路加盟”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涉案金额高达7亿余元。但是李维嘉代言的这一品牌,目前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公司和代言人分别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甚至李维嘉是否依然是其代言人,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但根据过往案例来看,即便是案件定性了,也很难判定李维嘉会在其中承担多少法律责任。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或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目前维权的并非奶茶产品的消费者,而是加盟商,李维嘉的代言行为,究竟是指向消费还是指向加盟,对于可能存在的加盟风险,他又是否“明知或应知”,需要法律进一步明晰和判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李维嘉第一次踩坑。此前他代言的奶茶汉堡品牌——奥仕堡,被200多名加盟商起诉,加盟商亏损金额已经过亿。据网友整理,李维嘉所在的“快乐家族”,所代言的餐饮品牌近年都是频频爆雷。何炅代言了其父亲经营的餐饮品牌,就曾陷入加盟纠纷;杜海涛曾代言的P2P平台、“我很芒”奶茶都相继爆雷,吴昕代言的茶饮品牌也同样“跑路”……如此集中地涉足争议性大,风险高的餐饮加盟领域,的确让人怀疑,这些明星主持人究竟是否真正尽到了审慎注意义务,是否了解自己所代言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风险性,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试用和体验。

类似骗局被称为“快招骗局”,短期内建立一个品牌,然后利用各种手段包装炒作,打造所谓的“爆品”,明星代言、雇人排队、疯狂投放广告,都是常见的招数。然后大规模进行招商,在短期内获取巨大的加盟费等利益,但是不会有任何后续的服务支持,当虚假的热度消失,加盟商血本无归之际,他们会迅速注销公司,换一个品牌,重起炉灶再开张。这类生意的本质就是钻政策法律的空子,割加盟商的韭菜,真正有社会责任感,对观众和粉丝负责的明星,在选择代言时,就应该有所警觉,不应该趟这样的“浑水”,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往浑水里跳,就很难怪自己沾得一身污泥了。虽然,法律责任有待进一步厘清,但维权者们的行动,势必会对明星本人形成舆论压力,也让这类骗局再次曝光于公众视野,提醒大家投资有风险,入坑需谨慎。

快招骗局频频爆出,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市场监管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而互联网和网红经济的发展,却让诈骗成本大大降低,敛财速度飞速提高,骗子们自然趋之若鹜。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除了加盟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同时,全社会也都应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营造“反忽悠”的法治环境。

而限制和规范明星对此类品牌、服务的代言,以更细致更明确的规定,让明星切实为自己的代言行为,承担应有的道德和法律义务,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毕竟,在众多家庭倾家荡产,市场秩序被扰乱的严重后果面前,明星事后的一句道歉,早已经太轻飘了。唯有明确了广告代言的风险和后果,才能真正督促明星们自觉自律,爱惜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