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9-01 20:5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婕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广东省政法机关优化公共服务、强化民生领域的执法司法、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质效,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6月初,我名下房产委托在国内的妈妈出售,急需办理公证,我在微信上搜索发现广州公证处开通了远程视频公证这项服务,随后我联系到公证员远程办理业务,第二天就出证邮寄给佛山市的妈妈。这样的便民服务真是‘及时雨’,非常方便快捷。”这是记者在广州采访时与在日本留学的蔡先生视频连线了解到的情况。

蔡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自5月23日“广州公证远程微信办理平台”开通以来,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的“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是广州公证处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成果。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海外侨胞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办理房产继承、声明以及文件翻译等公证业务遇到了很多困难,直接导致他们没法处理国内的有关事务。”广州市司法局负责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这是群众在公证方面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更是我们要办的“实事”。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日,“广州公证远程微信办理平台”共成功办理公证458件,为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新西兰、西班牙、阿联酋等国的海外华人华侨开展咨询约3000人次。

创业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力量源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为降低个人在创业中的失败成本,给予诚实且不幸的债务人东山再起的机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动个人破产制度落地见效。

“心里踏实了,家人再也不用担惊受怕陷入债务泥潭。”7月19日,拿着深圳中院送达的个人破产重整民事裁定书,全国“个人破产”首案当事人梁某松了一口气:“今后将努力工作挣钱并节流,如期还债。”

梁某根据可预期的未来收入,在深圳中院和管理人的指导下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最终实现普通破产债权本金100%的清偿,免除了利息与滞纳金,走出了个人债务危机。“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为群众创新创业提供了防范风险的法律支撑,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者的活力,纾解了像梁某一样的债务人还债难题,使其获得经济重生的机会。

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制定被性侵未成年人精准保护深圳标准,为被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对50多个未成年被性侵个案的总结,在全国首创了2.5万字、171条的“被性侵未成年人精准保护深圳标准”(包括《性侵案件办理规范》《精准保护工作指引》等文件)。该标准已在光明、龙岗区检察院试行,光明区检察院办案中被性侵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率,提升至70%以上,效果明显。

教育整顿期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征集建议226条,推出办实事项目52个,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注重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研究出台21份文件,规范8个方面工作,将良好成效转化为长效机制。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并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29项,开展“清理执行款长期滞留问题”专项活动期间,惠州中院共正常清理及发放执行款1194笔,发放执行款13.2亿元,公证提存1.1亿元。

广东政法各单位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责任担当、干事创业热情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强大动力,将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广东省委政法委系统指导各地政法机关认真研究谋划具有影响力的办实事项目,牵头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扫黑除恶线索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反邪教防伤害等实践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院系统把司法为民作为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指标,着眼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围绕“四项便民措施、三项为民行动、两项利民制度、一项惠民工作”10件实事,全力推进、重点攻关。

检察系统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4个为民服务专项行动,推出462项办实事举措,彰显了检察职能特色。

公安系统集中开展“八大专项行动”,其中围绕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畅通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生命通道等工作,专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件具体举措,并在全省公安机关设立“厅、局长信箱”。

司法行政系统制定6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出271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措施,破解“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和执法不作为难题,并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广东省政法机关立足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注重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推出一批民生项目,出台便民利民举措4.64万项,为群众办实事超18万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