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直异地分居亲妈撇下孩子不管 兄弟俩成功追索抚养费

楚天都市报 2021-08-30 07:37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 黄忠 通讯员蒋长顺 黄聪)“我愿意每年支付1.8万元给孩子做生活费。”近日,经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支持起诉,6岁的小杰和5岁的小飞向其母吴某追索抚养费一案顺利调解结案,吴某当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协议内容。

小杰、小飞两兄弟是吴某和大江婚后所生的孩子,婚后夫妻俩一直在四川生活。2016年吴某生下小飞后,回到娘家仙桃务工。此后,小杰、小飞一直留在四川,由其祖父祖母代为抚养照顾。今年7月,小杰、小飞向仙桃市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同时,也向仙桃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仙桃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受理小杰、小飞向吴某追索抚养费纠纷案,启动支持起诉程序。

该院在调查中发现,吴某与大江一直处于异地分居状态,两人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吴某自2016年回到仙桃后,一直未对小杰兄弟尽到抚养义务。

8月29日,承办检察官付克非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仙桃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3日,该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

“我们希望借助法律来捍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更希望能帮助孩子们重拾母爱。”付克非积极参与法院的庭前调解,并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承办检察官和法官的劝导,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每年向小杰、小飞支付抚养费1.8万元。(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