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规范转供电收费 清退多收电费239万元

恩施日报 2021-08-31 16:36

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胡静 通讯员李玉兰、李亚芬)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恩施市某公司在供电和供水环节中不执行政府定价向终端用户(商户)多收取电费和水费。近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未清退多收价款,并处罚款20.46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以来,该市持续开展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专项整治。

为开展好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专项整治,该局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转供电费码”红码线索、12315举报平台作用开展核查工作,收集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准确掌握转供电主体基本信息、转供电主体月结算平均电价、加价情况和转供电主体数量增减变化等信息,目前全市现有72家转供电主体,分门别类建立转供电主体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通过发放电价政策提醒告诫函、召开提醒告诫会、约谈会、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和电价政策解读;督促转供电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建立由终端用户签字的电费退还台账制度,并报市场监管局建档备查;建立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局、供电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采用网格化管理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压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该局排查转供电主体72户、终端用户近4000户,发放提醒告诫函200余份、宣传资料3000余份;立案调查案件2起,处罚款20.46万元,向终端用户清退239万元。

该市将进一步严厉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执行降电价政策、截留降价红利、违规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主体,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确保降价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