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猪头肉 海口辉杰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2.5万元

南海网 2021-08-1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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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0日消息(记者 蒙健)因销售来源不明,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肉品合格票据的带毛猪头肉,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口辉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杰公司)予以处罚12.5万元。

据介绍,2020年12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辉杰公司生产经营未经检疫的病死猪肉。因辉杰公司无法提供相关票据,当天拒绝执法人员进入冻库检查,随后执法人员对辉杰公司冻库进行查封。

2020年12月15日,秀英监督管理所将投诉办件转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办理。当天,执法支队委托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对冻库内的猪舌、猪头肉、猪前腿肉、猪二扒、猪肝、猪耳骨、猪背骨、猪棒骨共8个品种进行抽样检测。

2020年12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收到海口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报告,抽样样品检测项目均为阴性,排除了非洲猪瘟等8项动物疫病。辉杰公司提供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经初步审查无法相互印证,无法证明辉杰公司购进猪肉的合法来源,即辉杰公司经营的猪肉涉嫌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2021年1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辉杰公司冻库内的冻肉来源于海南中铁公司→海南正源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中德双顺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上述猪肉流向有相关票据及海南中铁、海南正源、海南中德双顺相关业务负责人的供述佐证。因此,辉杰公司冻库内除检查发现的未经脱毛处理的猪头肉外,其余冻肉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来源不合法。

执法人员通过询问辨认,海南中德双顺公司、海南正源公司和海南中铁公司任伟的供述均否认了向辉杰公司供应未脱毛处理的猪头肉,即辉杰公司检查发现的带毛猪头肉来源不明,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肉品合格票据。现场查获的带毛猪头皮共18.1kg,进货价8元/kg,货值金额144.8元。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2020年12月9日辉杰公司现场提供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台账》,其中2020年度台账由验收人陈某填写,在还未进货收货的情况下,该公司提前填写原(辅)材料进货信息、原(辅)材料供货商信息、验收意见,且验收结果显示为合格。

辉杰公司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猪头肉、未按规定遵守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未按规定遵守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没收扣押的未经检验检疫猪头肉18.1kg,并处罚款1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