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依法处理发布涉疫虚假信息等行为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8-09 19:16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8月9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发布有关涉疫虚假信息、拒不配合防控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例。

一男子抖音上发布虚假信息被罚500元

因在抖音上发布虚假疫情信息,8月8日,平顶山市鲁山县张店乡白庄村村民许某被该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据鲁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卢向海介绍,8月7日晚,该局网警在巡查执法中发现,当晚7时许,一男子通过抖音平台发布消息称:“鲁山县向阳路南博海酒店有一起确诊病例!”消息一经传出,立马引起不少人关注,并造成周边群众恐慌。接到网警反馈后,卢向海第一时间带人前往调查核实,很快查到了39岁的许某,遂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许某到案后,对其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第一时间删除了该虚假信息,主动承认了错误。鉴于许某认错态度好,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其依法作出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经发现有散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和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卢向海说。

一超市老板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被行政拘留

因拒不执行防疫规定,宝丰县一超市被查封,超市老板许某锋撕毁封条擅自营业,8月8日,许某锋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

据了解,8月7日,在宝丰县石桥镇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宝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及冷链食品工作专班发现,该镇髙皇庙村某超市营业期间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为进入超市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也没有执行“一米线”间距规定,工作人员立即依法对该超市进行查封,要求其停业整改。

8月8日下午,该超市实际经营者许某锋(男,47岁,宝丰县肖旗乡人)在没有进行整改验收的情况下,指使他人擅自撕毁封条开门营业,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当日,宝丰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许某锋做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请大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一男子不听劝阻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8月8日,舞钢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案件,违法行为人王某顺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8月7日晚6时许,王某顺驾驶红色半挂车从焦桐高速舞钢南站下站,经疫情防控卡点查验,其行程码异常,在14天内曾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且无法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劝返。王某顺仍心存侥幸,没有原路返回,而是从焦桐高速舞钢南站上高速后,于当晚6时30分又驾车从舞钢北口下站,经过卡点时工作人员仍按照流程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劝返。王某顺返回车上后,没有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返回,直接驾车向东行驶进入舞钢城区,卡点工作人员迅速将情况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警方快速反应,通过侦查追踪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将违法行为人王某顺控制。

根据王某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8月8日,舞钢警方依法对其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正是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服从指挥、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一男子不配合登记被警方训诫

疫情当前,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所在。然而,仍有个别人员逃避、执意抗拒疫情防控检查。近日,平顶山市叶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处置一起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对当事人张某予以口头训诫。

8月8日晚10时,叶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接到报警:龙泉乡权印村疫情卡点登记处发生纠纷,需要处理。

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经了解,龙泉乡某村民张某驾车外出经营生意,晚上回家时路过权印村防疫执勤卡点,但未按照防疫要求如实登记,过程中态度蛮横,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对卡点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影响。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进行测体温、检查行程码,并联系卫生院要求该男子做核酸检测等程序。依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教育训诫,后张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向防疫卡点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当场书写悔过书,并表示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自行前往疫情防疫卡点做志愿者,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