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车占用路边新能源车停车位
新能源车停车位尚未安装充电桩
交警拖走违规停放的燃油车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王峻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邹斌 通讯员 董冠男 实习生 贾涵茹
今年3月1日,《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施行。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但极目新闻记者走访发现,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新能源车停车位不通电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昨日,一辆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的燃油车,被江汉区交通大队拖移。民警提示,市民遇到此类违规停车的情况,可随时拨打122举报。
现场
新能源车位频频被占
今年6月,家住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北路的黄先生购买了一辆国产新能源车。因小区内无法安装家用充电桩,买车前他特意做了功课,实地查看发现小区周边有多个充电站,还有30多个设有充电桩的路边停车位。这让他下定决心投入新能源车的怀抱,但没想到的是,他也因此患上了“续航焦虑症”。
黄先生在汉阳上班,每天下班回到小区,都是晚上7点钟左右。此时,路边的充电车位早已是一位难求。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这些本该停着新能源车的车位里,停的大部分是燃油车。“每次看到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据,再一看我车上里程表所剩无几的续航公里数,我就特别窝火。”黄先生对极目新闻记者说。
本月初的一天,黄先生下班后,开着仅剩30公里续航里程的电动车,在小区周围来回寻找充电桩,结果发现路边的新能源车停车位上,只有几个停的是新能源车,其余的都被燃油车占据。无奈之下,他通过114挨个联系车主,好不容易才让一位燃油车主将车开走,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黄先生说,为了充电一事,他找过充电桩管理公司,也向路边停车收费人员反映过。但让他失望的是,两方都表示“管不了”。
前日下午,记者在兴国北路看到,马路一侧设有10多个新能源车专用泊位,每个泊位的充电桩屏幕上均写着“充电车辆专用车位”,并提示“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否则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尽管如此,这些新能源车位上仍然停满燃油车。让人费解的是,附近明明还有不少普通停车位空着。
声音
希望合理利用充电桩
记者走访发现,新能源车位被占用,是造成新能源车主“望桩兴叹”的主因。还有部分新能源车位已经建好,但迟迟不能投入使用,也让车主们心焦。
在江岸区建设大道同鑫花园东站周边300米范围内,记者发现三处标注着“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位”的充电点。但在近30个规划车位旁,并没有安装充电桩。记者致电武汉环投公司,咨询充电桩何时安装到位。工作人员表示,车位规划好后,如果充电桩一直没有安装,可能与电力等方面的问题相关。至于同鑫花园附近的充电桩问题,需要向相关部门核实才能知道确切原因。
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位的情况,不仅存在于路边停车位。前晚8时许,在洪山区汪家墩地铁站D出入口靠近徐东小路的停车场,记者发现,10余个停车位上安装了充电桩,但大多被燃油车占据。
一位燃油车主告诉记者,该停车场和附近的另一个停车场,都由同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两个停车场都可停放燃油车和新能源车。
新能源车主徐先生家住汪家墩地铁站附近,在汉口上班。“今天运气好,一来就找到了充电桩。我经常等到凌晨才有能充电的车位。”徐先生说。由于物业公司未对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停放进行区分,导致停车场内很多充电桩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安装充电桩,目的就是为了方便附近的新能源车主。希望物业公司多费点神,让这些充电桩发挥最大作用。”徐先生说。
随后,记者拨打国家电网95598服务热线。客服人员表示,停车场由产权方或物业公司管理,供电方只负责充电桩管理,无法干涉停车位是否被燃油车占用。
执法
交警拖走违停燃油车
“您好,您的白色越野车违规停车,请迅速过来挪车。”“我的车停在路边的车位里,怎么违规了……”
昨日上午11时许,江汉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胡维雄巡逻至新湾二路长港路地铁站B出入口时,发现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的情况,他马上拨通了司机的电话。对于司机的疑惑,胡维雄告知,他停车的泊位是新能源车专用泊位,违停将受到罚款处罚。司机一听,迅速赶来将车开走。
记者现场看到,不只这一辆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位。胡维雄接着拨打电话,通知第二位违停车主挪车。这辆银色越野车的挡风玻璃上,贴着交通协管员开具的违停罚单,时间为前日下午5时许。由于车主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胡维雄决定,对该车进行拖移处理。
该车是四驱车,在停车状态下,四个车轮都被锁死,如果采用传统的板车拖移,可能造成车辆损坏。为此,胡维雄调来了专用拖车。不到5分钟,该车就被移走。
第三辆违停车辆,挂着外地牌照。胡维雄拨通车主电话,对其进行了交通法规宣讲。车主挂断电话后,很快赶来将车开离现场。
胡维雄告诉记者,目前,很多燃油车主还没有养成规范停车的习惯,为了自己方便而占用新能源车专属泊位。日常巡逻中,交警会加大对此类现象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同时加大宣讲力度,在充电桩上张贴提示标语。另外,市民发现此类违规停车的情况,可随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进行举报。
记者拨通122咨询得知,指挥室接到举报电话后,会立即通知对应辖区交警现场处理。市民也可通过“随手拍”APP,对交通违法行为拍照上传举报。
■链接
燃油车不得占用新能源车位
民警介绍,《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武汉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在市区严管路段可罚款200元,在非严管路段可罚款100元。燃油车长时间占用新能源停车泊位或拒不驶离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