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陈亚莉)夫妻离婚后,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离婚3年后,女方为孩子读书的问题犯了愁。近日,李女士因为孩子入学的户口问题得不到前夫张某的支持,到法院寻求帮助,经过法官悉心劝说,这对昔日夫妻最终达成调解,孩子入学的问题迎刃而解。
“孩子的网报已经截止了,最后一次现场报名时间是8月初,再拖就来不及了!”7月5日下午,李女士急匆匆来到汉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一边拿出手中一大堆凌乱的资料一边哭诉。法官周晶给她倒了一杯水,让她不要着急慢慢说。
原来,李女士2018年2月离了婚,孩子由她抚养。目前,孩子到了上学的年纪,但李女士户口在黄冈,在武汉没有住房,无法在武汉为小孩办理上学手续。为了小孩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李女士想让孩子的父亲张某协助其办理小孩入学手续,但对方一直没有同意。
李女士为此奔波多个单位,为小孩办理入学手续,但都没有进展。7月5日上午,李女士来到汉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张某为婚生子办理入学手续。经审查,李女士要求张某为小孩办理入学手续的诉请不符合立案标准,但考虑双方有调解基础,法院将案件指引至调解中心。
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给张某拨打了电话,告知了相关情况。张某表示,他已经有了新的家庭,而且之前离婚时抚养权归李女士,如果为小孩办理了武汉地区的上学手续,今后的生活将会受到前妻的影响。
法官耐心给张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夫妻之间的纠纷不应该牵连到孩子,夫妻离异已经对小孩带来了伤害,小孩的教育问题至关重要,不要再让小孩在这个关键点受到伤害,希望张某能够慎重考虑,并侧面询问什么情况下张某愿意办理小孩入学手续。
张某表示,如果李女士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并保证今后不干涉他的生活,他愿意配合为孩子在武汉办理上学手续。法官随后将意见转达给李女士,李女士考虑再三,表示愿意为了小孩放弃抚养权。见双方有调解基础,法官通知张某到调解中心来调解。
双方来到法院后,法官从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合法权益方面分别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完毕后,李女士将婚生子出生证明原件交给张某,张某表示一定尽快帮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在法官的指导下,李女士修改起诉状并通过了网上立案。目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已送达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