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沙市两部门联合维权,为12名民工讨回工钱99400元

极目新闻 2021-07-15 21:06

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赵远鹏 肖雨 张巍

项目经理收到甲方工程款后,不仅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还玩起了“失踪”。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沙市区公安分局联合行动,为12名民工追回被拖欠已久的工资99400元,并及时发放给农民工。

工作人员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农民工

7月14日上午,在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认真登记核实被拖欠工资的民工信息,把追回的工资逐一发放到他们手中。

民工张占强说:“2018年3至4月,我们几个电工拆除搅拌站,老板跑路了,欠我们38200元工资。”“我们辛辛苦苦搞了几个月,拿不到钱,大家心里都很着急,事后都在找他。”民工刘刚告诉记者。

原来,张占强、刘刚等12名工人曾是荆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工人,参与搅拌站拆除工作。该公司搅拌站拆除工程项目经理徐某收到甲方150000元工程款后,不仅不按时发放工资,还玩起了“失踪”。

张占强、刘刚等人无奈之下,向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我们了解情况后,马上立案调查,通过手机联系徐某,但他拒绝到我们这边解决问题。”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丹表示,徐某这一行为达到立案标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随后,沙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案件移交给沙市区公安分局。

徐某被警方押解回荆

“6月,我们运用侦查手段,发现徐某在河南新乡一带,立即赶赴当地。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徐某押解回荆。”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行动中队民警梁国东介绍,徐某到案后,民警对他进行了法律宣讲,徐某非常悔恨自己的错误行为,联系其家属上缴拖欠工资。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徐某的行为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徐某告诉记者,这件事给他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将吸取教训,以后再也不会随意拖欠工人工资。

王丹提醒,所有的老板、小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不管拖欠农民工多少工资,不能躲,否则将涉及刑事案件。同时,工人遭遇欠薪时,也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