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1.3万工资只能领2512元? 中通快递表示会保证他的应得收入

楚天都市报 2021-07-12 07:26

万先生经营的杨园网点

陈先生提供的打卡记录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中通快递员陈先生3月1日入职4月10日辞职,应该领取13980元工资,站点老板只愿意支付2512元。陈先生近日向极目新闻记者诉说自己的遭遇。

陈先生反映,他2月底经朋友介绍到中通快递杨园网点送快递,打工期间,站点老板万先生推荐他承包一个快递网点,承诺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都会由陈先生的网点经手。

“许诺的多家快递公司最后实际只有中通一家,一般网点一天的单量约为六七百单,我负责的网点一天单量只有六七十单,干一天就亏一天。”陈先生告诉记者,为了经营这个站点,他前期投入约2.1万元,经营以来一直在亏损。为了避免继续亏损,经营一段时间后,陈先生向万先生提出转让该网点,同时提出辞职。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4月10日离职,截至7月11日,他已离职3个月,站点老板万先生仍没有支付工资。

7月9日,万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陈先生在职期间是3月1日至4月10日,总派件是15533票,总派费是13980元。押金为一个半月,也就是45天派费。因陈先生未做到45天,应承担无故离职的违约金。从40天派费13980元中扣除一半,陈先生实际应得派费为6992元。

此外,陈先生入职期间承包了一个网点,将快件放置第三方驿站代收费用为2580元,由承包人陈先生承担。承包期间于安盛花园2栋租房40天,租金为1300元由使用人陈先生承担。承包期间操作费600元由承包人陈先生支付,扣除所有费用,实际支付他2512元。“我愿意当场支付陈先生工资,但是只能支付2512元。”万先生对记者说。

陈先生不接受万先生的说法,他认为他入职的时候,万先生没有提过违约金一事,他对此不认可。并且,陈先生认为自己的辞职是由于万先生推荐他承包网点,却没有兑现承诺,导致他亏损2.1万元,陈先生才提出辞职。他投资亏损的2.1万元可以不追究,但是1.3万元的工资是他应得的,他应该要回来。

陈先生说,此前,他还找过辖区人社部门、司法所和中通快递总公司。人社部门认为陈先生没有签合同,无法与站点老板协商;司法所从中协调,万先生拒绝支付工资;中通快递总公司表示他们会进一步协调此事,但无法强制要求万先生支付工资。

昨晚,中通快递湖北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网点正与快递员协商,会保证他的劳动权益和应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