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林地用地手续采挖矿石 儋州一公司矿区负责人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南海网 2021-06-22 21:02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2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日前,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儋州市某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D2矿区的负责人于2021年4月29日被儋州市森林分局移送儋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6月,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向儋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报案称,在工作中发现在儋州市白马井镇英丰村委会超头村D2矿区非法采矿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线索。

随后,经森林分局审查,于2020年6月16日及7月16日分别对儋州市白马井镇英丰村委会超头村D2矿区被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受理、立案侦查。

在森林分局的动员下,2020年8月11日,犯罪嫌疑人彭某佳主动到森林分局投案自首。

彭某佳交代,2014年以来,其一直任儋州市某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D2矿区的负责人,负责该矿区的全面工作。2014年间,儋州市某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从白马井镇英丰村村委会雷新村、和雷老村、超头村的集体地进行租用开设白马井镇英丰村委会超头村D2矿区采矿。租地时限为十年,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16000元。2014年以来,彭某佳办理国土资源用地手续后,但在未办理林地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组织指挥工人在该租用地上进行水泥硬化建生活区及在矿区进行采挖矿石,被采挖石的造成地面挖坑的深度约有20米深,造成林地土壤种植层丧失,植被依赖的土壤层已无法满足其生长,其林地的林业种植条件已遭到严重毁坏。

经海南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司法技术鉴定,证实被非法占地面积为286.54亩,地类:268.33亩为Ⅳ级保护林地,18.21亩为非林地;和诚石场因采用的48.9亩Ⅳ级保护林地,林地的土壤种植层丧失或被水泥硬化或长期积水,植被依赖的土壤层已无法满足其生长,其林地的林业种植条件已遭到严重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