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黄静(左)、贾红梅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邹斌 通讯员 花耀兰
被丈夫打了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怀疑老人是被遗弃该怎么帮她……昨日下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黄静、贾红梅做客极目新闻“市民有约”热线,回答了涉及妇女及未成年人保护权益相关的咨询电话。
独生子不管老母,是否涉嫌遗弃罪?
汉阳区李女士:邻居是个八旬老太,老伴过世,身体不好,生活困难。唯一的儿子长期生活在外地,不管老人。我和左邻右舍平常帮衬老人,现在小区要拆迁了,担心太婆独自生活困难。想咨询太婆的儿子是否涉嫌遗弃罪?有什么办法能够在法律上威慑一下?
黄静:首先需明确太婆的儿子是否拒绝扶养,其经济能力如何,老人的现状如何,需相关部门调查才能判断是否涉嫌构罪。根据相关法规,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但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司法机关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针对老人目前的现状,建议李女士先向社区或找妇联寻求支持。
提分手就被殴打,女生要大胆说不
黄陂区陈女士:闺密想与男友分手,但一提分手男友就打人,还没收手机把她关着不与外界联系。想问男方现在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有没有法律途径可以保护自己?
贾红梅:结合您的描述,男方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人证等,如果有伤需及时做伤情鉴定。若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级别或故意毁坏财物达到一定金额,公安机关均对此以刑事案处理。此外,女性还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诉讼。
对于此类纠纷,多位读者打进热线,询问了类似的情况。家住洪山区的黄女士也来电反映不堪前男友频繁骚扰,因害怕被打击报复一直忍着。女性感觉自身权益受损,就是要及时大胆说不。
黄静:除家庭成员外,同居的男女朋友也可适用反家暴法。如果自己受到了家暴、虐待遗弃或其他合法权益受侵害,可采取如下途径寻求保护。一是向自己或男方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联等投诉寻求帮助;二是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对方行政处罚;三是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四是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五是家暴构成刑事犯罪的,可向法院提起自诉或报警,检察机关会对警方处理进行法律监督。
女儿在幼儿园受欺负,家长么办?
洪山区周先生:3岁的女儿刚上幼儿园,个子很小常常在幼儿园受欺负,想咨询如何处理。
贾红梅:首先要区别孩子的日常打闹与校园欺凌,如果孩子长期被欺负,导致身体和心理受创伤,出现不敢上学、被其他小朋友孤立等现象,家长必须引起重视,孩子可能受到了校园欺凌。建议周先生先向校方反映情况,请校方出面调解。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新法规定学校有义务处理这类事件,对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需要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强制报告。同时,家长也需要对孩子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如果家长认为校方处理不到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的不好,家长还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
黄静:武汉市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走进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普法校园欺凌等问题,并由检察官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如果发现校园欺凌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可向法治副校长反映或拨打检察热线1230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