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下发通知要求 不得误导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

楚天都市报 2021-02-05 09:46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兰莎)2月3日工信部印发《关于提升5G服务质量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出明确要求,部署提升5G服务质量。其中,特别提到要健全5G套餐等提醒机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围绕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通知》要求提醒用户使用5G网络要更换5G终端,非5G终端办理5G套餐只能享受5G资费优惠,不能使用5G网络。用户在办理已公示下架套餐变更为5G套餐时,提醒用户变更5G套餐后将无法再选择办理原套餐,可以选择其他在售套餐。用户办理有合约要求的5G套餐前,提醒用户如要解除合约办理“携号转网”服务、更改套餐或注销须履行的解约责任。

在切实维护用户权益方面,《通知》要求严守营销红线,提出四点要求。包括客观真实宣传5G业务及资费,公示全量在售套餐情况,不得片面夸大5G优势或优惠项目,隐瞒或淡化限制性条件。尊重用户的真实意愿,不得误导、强迫用户办理或升级5G套餐,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开通5G套餐、升级包等服务。无协议约定不得限制5G套餐用户更改其他在售套餐,对于有协议约定的5G套餐用户变更套餐的,可与用户协商解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