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南宁日报 2021-01-09 10:10

1月6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学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同意将这两个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决定任命陈荣茂同志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人事任免职事项。冯学军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冯学军强调,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以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筹备工作万无一失,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要严防严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的防疫要求,制定周密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克服一切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合力构筑最严密的防线,确保大会期间所有人员身体健康安全。要坚持不懈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抓好会风会纪执行落地,突出细节加强监督,坚持勤俭节约办会,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务实高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兆丰、黎琳、周如斯、刘志烈、吴朝晖、陈尧,秘书长范卫东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向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记者杨盛 见习记者吴良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