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鄂州市委批准,中共鄂州市纪委、鄂州市监委对原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熊天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天宝背弃初心使命,纪法观念淡薄,违规在企业兼职并获取薪酬;为不法商人站台助威,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活动,为涉黑涉恶人员在获取经济利益等方面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熊天宝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鄂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鄂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熊天宝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