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侵占防疫物资? 纪委监委为受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2020-11-26 20:26

楚天都市报11月26日讯(记者王荣海)“感谢组织客观公正的调查,及时为我澄清正名,今后我将以更加良好的工作姿态,脚踏实地大胆干事……”近日,洪山区纪委监委向某执法局工作人员潘某当面送达澄清正名函,收到澄清正名函后,潘某激动地说到。记者从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获悉,各区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当面反馈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受诬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疫情防控期间,洪山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洪山区某执法局工作人员潘某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和侵占防疫物资。接到举报后,该区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迅速对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经查阅被反映公车使用审核记录表、防疫物资登记表以及防疫物资发放领取明细表等材料,上述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实。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帮助受到不实举报的同志放下思想包袱,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随即对被举报人送达了书面澄清函。

“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当事人感到非常委屈,思想上也有一定包袱,当他收到澄清证明函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他放下了心结。通过这件事,我切实感受到,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时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感慨到。今年以来,洪山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1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近日,青山区钢花村街党工委扩大会议上通报了一起诬告行为,并为被反映人喻某公开澄清正名。“经过调查核实,万某对南苑社区党委书记喻某不落实困难户帮扶政策、致使其生活贫困的举报,属于诬告行为,现予以通报澄清……”

据了解,今年2月以来,钢花村街南苑社区无业人员万某多次举报南苑社区书记喻某不落实帮扶政策,致使其生活陷入贫困。钢花村街纪工委认真开展调查,查明举报问题不属实:被反映人喻某及南苑社区今年以来积极为万某落实帮扶政策,并根据相关政策帮助他申领了临时救助、公租房补贴。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街纪工委对万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

据悉,自《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出台以来,青山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学习,着力做好查否信访举报件的“后半篇文章”,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综合采取会议澄清、当面澄清、专题通报等方式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为受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截至目前,青山区共查处诬告类信访举报1起,开展澄清正名7件7人,其中通过会议澄清3件,当面澄清4件。